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关于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4-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接到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
哲药业”)关于《股票买卖操作失误说明》:
康哲药业因股票操作员操作失误,将买入指令误操作为卖出,后及时进行了撤单,但2014年2月28日10点28分59秒仍成交了7500股,交易价格为24.18元/股。该公司并无减持西藏药业股票的计划,本次交易属于操作失误。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康哲药业本次因操作失误导致的违规行为没有获得股份买卖收益。本次事件发生后,康哲药业已内部通告了此次操作失误的情况,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操作。
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严格规范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