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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4-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16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3月6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7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详见2013年3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3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17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接获控股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6日开始停牌。2013年12月4日和2014年1月30日,公司分别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争取在2014年5月6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目前,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中介机构已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方正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咨询。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18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表决书等材料会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本日公司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1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91号)核准,2012年6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5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40,500,000.00元人民币,加上发行期间利息人民币267,094.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5,838,918.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4,928,175.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178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特别是创新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体用途如下:

    1.开展创新业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

    2.扩大承销准备金规模,增强承销业务实力。

    3.扩大资产管理规模,增强资产管理业务能力。

    4.适度增加自营业务规模,实现稳健收益。

    5.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提高经纪业务竞争力。

    6.增强机构业务规模,扩展业务合作领域。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56,688,371.00元,已经使用募集资金6,125,015,448.00元(含利息收入56,256,824.03元),已支付银行手续费7,695.2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6,593.403.77元(含利息423,851.77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14年

    3月3日)

    对应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

    增加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合计)6,774,928,175.976,125,015,448.00706,169,552.00注3
    开展创新业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小计)2,700,000,000.002,222,530,000.00500,000,000.00
    1、融资融券业务2,000,000,000.002,022,530,000.00注10.00
    2、直接投资业务500,000,000.00 500,000,000.00
    3、股指期货业务200,000,000.00200,000,000.000.00
    扩大承销准备金规模,增强承销业务实力300,000,000.00300,000,000.000.00
    扩大资产管理规模,增强资产管理业务能力60,000,000.0060,000,000.000.00
    适度增加自营业务规模,实现稳健收益3,114,928,175.973,148,655,000.00注20.00
    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提高经纪业务竞争力300,000,000.0093,830,448.00206,169,552.00
    增强机构业务规模,扩展业务合作领域300,000,000.00300,000,000.000.00

    注1:2013年向融资融券业务投入22,530,000.00元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注2:投入自营业务的资金中包含了累计利息收入33,726,824.03元;

    注3:此余额未包括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23,851.77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的“直接投资业务”项目资金3亿元和“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提高经纪业务竞争力”项目资金1亿元,总计4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将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利息支出3000多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适应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同意《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用于目前公司运作比较规范、成熟、风险可控的业务经营活动,公司经营层在具体运作、使用时要切实防范风险。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宏源证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其相关程序符合规定。公司将4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或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宏源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宏源证券独立董事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宏源证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关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8人,实际表决监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用于目前公司运作比较规范、成熟、风险可控的业务经营活动,公司经营层在具体运作、使用时要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