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1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通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105,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7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本次减持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894,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集中竞价 | 2014/2/26 | 21.81 | 148,600 | 0.0535% |
大宗交易 | 2014/2/26 | 21.00 | 1,000,000 | 0.3597% | |
集中竞价 | 2014/2/27 | 22.43 | 73,588 | 0.0265% | |
集中竞价 | 2014/2/28 | 21.59 | 843,731 | 0.3035% | |
集中竞价 | 2014/3/3 | 22.73 | 40,000 | 0.0144% | |
其他方式 | - | - | - | - | |
合计 | - | - | 2,105,919 | 0.7575% |
自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3日,中国长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2,105,919股,累计减持比例0.757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000,000 | 5.7554% | 13,894,081 | 4.997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持有股份 | 16,000,000 | 5.7554% | 13,894,081 | 4.9979%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6、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1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减持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太安堂
股票代码:002433
信息坡露义务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14年 3月4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389.41万股,占太安堂总股本的4.9979%。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89.41万股。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义务披露人是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太安堂指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减持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法人代表人:张晓松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2539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登记证号码:京国税京字 110108710925489号;
地税登记证号码:地税京字 110108710925489000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亿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11月 2日
营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收购并经营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商业化收购、委托代理、投资;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国债现券和回购;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现券交易和回购;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2015年9月4日);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有效期至2014年4月25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 联系方式 |
张晓松 | 男 | 总裁 | 中国 | 无 | 010-68054061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太安堂股份之外,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8.58%的股份;持有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5.00%的股份;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2%的股份;持有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7.3%的股份;持有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6.58%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是为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此次减持的目的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紧密围绕公司商业化转型发展方向,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本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目标。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仍存在继续减持太安堂的可能性。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拥有人减持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太安堂股份减持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为:2014年3月4日。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2 月26日至2014年3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太安堂股份共计110.59万股,占太安堂总股本的0.40%;2014年2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出售100万股,占太安堂总股本的0.36%。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太安堂股份1,600万股,占太安堂总股本的5.7554%,本次减持后至公告日止仍持有太安堂股份1389.42万股,占太安堂总股本的4.9979%。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89.42万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太安堂股份210.59万股,占太安堂总股本的0.76%。期间每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集中竞价 | 2014/2/26 | 21.81 | 148,600 | 0.0535% |
大宗交易 | 2014/2/26 | 21.00 | 1,000,000 | 0.3597% | |
集中竞价 | 2014/2/27 | 22.43 | 73,588 | 0.0265% | |
集中竞价 | 2014/2/28 | 21.59 | 843,731 | 0.3035% | |
集中竞价 | 2014/3/3 | 22.73 | 40,000 | 0.0144% | |
其他方式 | - | - | - | - | |
合计 | - | - | 2,105,919 | 0.7575%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师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营业执照;
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4年3月4日
附:权益变动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11R2-2片区第1,2座 |
股票简称 | 太安堂 | 股票代码 | 00243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1600万股 持股比例: 5.7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210.59万股 变动比例: 0.76%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1389.41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