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简称: 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临2014—002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 3月4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开始为公司审计,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为30万元人民币,审计过程中的交通、食宿及其它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0号附1号银星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内容为: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简称: 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临2014—003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14日
●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的届次、召集人、时间、地点、表决方式
1、股东大会届次: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
4、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0号附1号银星办公楼3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详情已于201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东方银星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4年3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及会议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流通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于2014年3月21日上午10时前到本次会议召开处登记。会议报到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0号附1号银星办公楼3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23-67990677,联系人:蒋晓博;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在公司董秘办登记,传真:023-67990684 联系人:蒋晓博
(五)其它事项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行使对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