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意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08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5日,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沭阳管委会”)签订了《协议书》,公司拟在沭阳管委会开发区内购买土地用于投资建设大功率水泵生产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土地的基本情况
1、用地面积:总用地约158亩(实际尺寸以红线图为准)。
2、用地位置:位于慈溪路以北、瑞声大道以西地块。
3、用地性质:工业性质。
4、土地价格及取得方式:沭阳管委会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土地,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6.4万元/亩的价格,即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1.20万元参与竞拍上述土地使用权,最终成交价以沭阳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5、付款方式:协议书生效后,公司必须在20日内预付人民币474万元款项,余款在履行招拍挂程序并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支付。如招拍挂不成功,则沭阳管委会应在20日内退还公司预付土地款项。
6、土地使用规划:公司购买上述土地拟用于投资建设大功率水泵生产项目,生产大功率水泵。
7、税收优惠:沭阳管委会按照当地政府相关文件兑现优惠政策,并根据公司实际投资额确定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年限。
8、协议书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相应决策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购买土地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购买土地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购买土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购买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买的土地,可以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地需求,进行大功率水泵项目的生产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贡献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竞买进程等相关事项,及时履行本次购买土地后续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签字盖章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