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股权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关于国有股东股权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2014-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股权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华电子”)分别于2013 年12月2日、2013 年12 月3 日和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了《关于国有股权拟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和《关于国有股东与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2014年3月6日,公司接到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企业”)通知:华侨企业已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98号),同意将华侨企业所持有的厦华电子4177.9395万股股份转让给厦门华夏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四通”);每股转让价格应根据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公开交易价格合理确定。
华侨企业还将与华夏四通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