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4-014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5”较大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遵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2?5”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沪府〔2014〕6号)的意见,现将发生于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城公司”)“12·5”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发生事故的江桥厂为环城公司所有,环城公司由我公司所属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集团”)与威利雅环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利雅公司”)合资组建,其中环境集团持股60%,威利雅公司持股40%。
2012年9月,环城公司与江苏天雨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雨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由天雨公司向江桥厂提供渗滤液处理项目运营服务。
2013年10月,环城公司与上海希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恩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希恩公司负责江桥厂渗滤液处理项目生物滤池改造。
二、事故经过
2013年12月2日,希恩公司任益民安排作业人员进行风管拆除、加装风机外罩等作业,并在作业前关闭了除臭系统风机。
12月5日,任益民安排糜荣生小组共3人组装风管,另一组共4人安装生物滤池玻璃钢外壳。15时许,糜荣生与糜兴新开始安装风管三通管(内有关闭的风门)。15时10分,两人在抬起三通管,使用铁质圆规校对螺孔时,调节池发生爆炸。
爆炸导致调节池顶板整体掀起,综合处理车间坍塌。车间内天雨公司王雷、张芦笛、余霖杰以及环城公司沈勇、孙璐璐落入调节池中,在调节池附近作业的天雨公司臧宪锋被擦伤,希恩公司糜荣生受风管冲出的爆炸气浪冲击,摔倒后腿部骨折。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1人轻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9.3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除臭风管与大气相通、调节池液位波动,空气进入池内与因风机维修停排而逐渐聚集的沼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浓度;池内液位升高,混合气体沿风管外逸,因安装风门关闭的三通管时受阻并富集,达到可燃爆的浓度;作业人员使用的铁质圆规与风管铁质法兰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引燃风管内混合气体并蔓延至调节池内,引发调节池爆炸。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相关单位对除臭系统改造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缺失。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2?5”较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2?5”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沪府〔2014〕6号)的意见,公司对1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经济处分,其中:对郭宝坚、汪力劲处2012年个人年收入40%的罚款,免去环城公司董事长汪力劲的职务,免去环城公司总经理郭宝坚的职务,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将上海希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列入永不录用供应商名单。
六、安全整改情况
本公司将严格贯彻落实调查组的要求,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整改。通过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计及安全维护相关规范,制定严格的操作及检维修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人员培训,理顺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