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威远生化 公告编号:临2014-005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河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冀证监发[2014]20号)文件要求,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自身自上市至今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检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 公司简称 | 承诺主体 | 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 承诺完成 期限 | 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 | 超期未履行 的原因 |
| 威远生化 | 新奥控股 | 一期重大资产重组利润补偿承诺 承诺当新能(张家港)和新能(蚌埠)在补偿测算期间内实际盈利数不足净利润预测数时,则新奥控股以现金向上市公司补足差额部分。 | 至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十日内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王玉锁先生 | 王玉锁先生为新奥控股盈利补偿提供担保,并保证:若新奥控股应补偿而未能补偿上市公司,由其本人按《补偿协议》规定对上市公司给予补偿; | 至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十日内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 新奥控股 | 《履行补偿协议承诺》:一旦发生需向威远生化进行补偿的情形,将严格并优先履行《补偿协议》中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 | 同上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 王玉锁先生 | 2、对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旗下企业拟出售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业务或权益,上市公司有优先购买权,且转让条件不逊于向其他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3、若发生签署情况,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快提供资料;上市公司接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权。 | 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 王玉锁先生、新奥控股 | 2、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高管人员不在上市公司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3、保持相互间的人员、机构、资产、财务、业务独立;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缺陷。 | 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王玉锁先生 新奥控股 | 3、保持相互间的人员、机构、资产、财务、业务独立;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缺陷。 4、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其公司不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 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 王玉锁先生 | 2、无论是由本人/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股份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3、本人/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如拟出售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 新奥控股 | 2、无论是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股份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3、本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如拟出售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 新奥控股、新奥基金、合源投资、联想控股、泛海投资 | 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即资产认购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 至2016年7月4日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 涛石基金、平安资本 | 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即资产认购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 至2014年7月4日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 新奥控股、合源投资、联想控股、泛海投资 | 标的资产在补偿测算期间内实际盈利数低于盈利预测数时,对威远生化进行补偿。 | 2013-2015年度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
| 新奥控股 | 确认新能矿业房屋权属现状不会影响新能矿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因无法办理而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 至新能矿业该等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 | 正在履行,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 未超期 |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要求的承诺,也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