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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08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电陕西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泰能源”)“煤、电、气” 一体化发展战略,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于2014年3月7日与国电陕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陕西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就建设陕西靖边6×100万千瓦项目(一期2×100万千瓦项目)及公司子公司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亿华”)所属海则滩煤矿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协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国电陕西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395号,法定代表人:杨尚谦。国电陕西公司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依法对中国国电在陕西省境内的全资及参控股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和管理职责,参与陕西电力、煤炭等相关资源的开发建设,负责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陕西发展战略的实施。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一)意向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投资建设靖边6×100万千瓦项目(一期2×100万千瓦项目),国电陕西公司或所属公司持股比例为51%,永泰能源或所属公司持股比例为49%。

      2、双方同意与四个自然人股东三方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合作投资建设靖边海则滩煤矿项目,永泰能源持股比例为40%,国电陕西公司持股比例为30 %,四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30 %。

      3、双方同意共同合作推进项目,取得国家能源局路条批复或列入国家规划后,国电陕西公司或所属公司负责电厂的生产、运营和管理,永泰能源或所属公司负责煤矿的生产、运营和管理。

      4、国电陕西公司同意靖边6×100万千瓦项目(一期2×100万千瓦项目)作为海则滩煤矿就地转化项目的支撑项目,优先消化海则滩煤矿生产的煤炭。

      5、永泰能源同意海则滩煤矿项目作为靖边6×100万千瓦项目(一期2×100万千瓦项目)的支撑项目,优先保证靖边电厂项目生产经营用煤需求。

      6、双方同意,发挥各自资源优势,积极推进靖边电力项目及煤矿项目的核准等工作。在本意向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成立工作组,解决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路条审批和列入陕北煤电基地规划及国家外送规划工作。

      (二)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至合资公司注册成立前,合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邀请第三方成为合资公司的股东方,具体持股比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资公司注册时最终确定。

      2、双方就本协议约定权利可通过合法授权途径授予各自所属公司。

      3、本协议签订后,在上市公司对外公告前任何一方不得向除有权审批机构以外的第三人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协议履行状况。

      4、合作项目取得国家路条后,双方另行正式签订合作协议,若未取得国家路条,本协议自动作废。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后,加上公司已获得江苏省发改委批准正待国家能源局核准的江苏徐州沛县2×100万千瓦电力项目,公司拟开发建设的电力项目权益后的总装机容量将达494万千瓦,将大大加快公司向“煤、电、气”一体化的产业转型,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次合作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