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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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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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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4-006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段连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年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14-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事项的议案》;

    为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金额(单位:万元)备注
    2014年度
    农业银行26,000 
    浦发银行5,000 
    民生银行50,000 
    北京银行5,000 
    齐商银行13,000 
    平安银行30,000 
    泰安商行6,000 
    合计135,000 

    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13.5亿元,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申请贷款,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额度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调节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办理长期贷款、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及国内贸易融资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08)》。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段连文、孙利、石鑫、李士明、孙志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3年盈利状况保持稳步增长,为切实回报股东,结合公司2014年经营发展计划,公司 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6,23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7,736,408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3年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自2013年开始,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鉴于该所具有良好的执业水准和敬业精神,现提议续聘该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时聘请该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一年,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定的《宏达矿业董事、监事薪酬制度》和《宏达矿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以经审计的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董事长、副董事长绩效薪酬按基数的0.3%计提,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按基数的0.2%计提;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按《宏达矿业董事、监事薪酬制度》中规定的固定报酬确定;监事薪酬由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工资制度确定薪酬。

    201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709,787.71元,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绩效薪酬的基数为163,709,787.71元。

    公司2014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仍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考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宏达矿业201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3月31日召开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1至8项和第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详细内容见《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07号)。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4-007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3月31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5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会议时间:2014年3月31日上午10: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6、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事项的议案;

    7、关于对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14年3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3月27、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

    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5419

    联系人:李庆梅,徐伟

    联系电话:0533-7608677

    传 真:0533-7608677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6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事项的议案   
    7关于对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4-008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需要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各关联方没有依赖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交易内容: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向联营公司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鼎矿业”)采购铁矿石;向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热电”)采购电、蒸汽;向淄博乾能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能铸造”)采购钢球等零星物资。销售方面主要向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钢铁”)销售铁精粉。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3月6日,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段连文、孙利、石鑫、李士明、孙志涛回避表决,另外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13年预计发生金额(万元)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金鼎矿业16,000113,098,758.97金鼎矿业实际铁矿石产量低于年初预计产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宏达热电1,50010,260,792.55公司实际用电、蒸汽数量低于年初预计数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宏达钢铁 191,189.06零星物资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乾能铸造 855,096.58零星物资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乾能铸造 112,372.65零星物资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宏达钢铁16,400134,120,148.10根据市场行情,增加了对公司优质客户的铁精粉销售量。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交易内容2014年预计金额(万元)2013年实际发生额
    金额(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金鼎矿业购铁矿石19,080113,098,758.97100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宏达热电购电、蒸汽1,54010,260,792.5518.46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宏达钢铁购钢坯 191,189.06100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乾能铸造购钢球20855,096.589.11
    接受关联人劳务乾能铸造维修劳务 112,372.650.89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宏达钢铁售铁精粉30,445134,120,148.1019.82
    合计  51,085258,638,357.91 

    (四)2014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2014年公司向金鼎矿业采购铁矿石的预计金额比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增长68.7%的原因:金鼎矿业预计2014年铁矿石产量增加,金鼎矿业为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按持股比例采购其铁矿石生产量的30%,预计为36万吨。

    2、2014年公司向宏达钢铁销售铁精粉的预计金额比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增长127%的原因:根据公司产能,2014年铁矿石、铁精粉的产量将大幅提升,而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对铁精粉需求下降,铁矿石价格下跌,对公司的铁精粉销售产生了不利影响;同时宏达钢铁为降低成本,也逐步减少进口铁矿石的采购比例,加大了本地铁精粉的采购力度。公司增加对宏达钢铁的销售有利于公司减少库存,降低费用,实现产品的快速销售和货款回笼,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圣刚,公司住所为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主营业务为铁矿石开采。金鼎矿业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5.76亿元,净资产2.44亿元,2013年营业收入3.83亿元,净利润1.25亿元。(财务数据已审计)

    金鼎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持股比例为30%。

    2、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于波,住所为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生铁、钢坯、氧气、氮气、氩气。宏达钢铁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47,620.24万元,净利润10,688.79万元,总资产308,039.98万元,净资产269,098.8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宏达钢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段连文先生的控股公司,与公司属于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

    3、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明钢,住所为临淄区宏鲁工业园,主营业务:发电、供热。宏达热电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79,735.53万元,净利润4,296.20万元,总资产103,359.51万元,净资产81,068.43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宏达热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段连文先生的控股公司,与公司属于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

    4、淄博乾能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秀华,住所为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主营业务:(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金属铸件加工、销售。(一般经营项目)铸件生产技术的研发及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乾能铸造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3,615.67万元,净利润150.12万元,总资产20,183.47万元,净资产6,219.52万元。(财务数据已审计)

    乾能铸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段连文先生的控股公司,与公司属于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铁矿石购销合同》

    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向金鼎矿业采购铁矿石,根据《二零一四年度铁矿石购销合同》,2014年计划采购量约为36万吨,采购价格执行协议价,协议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国内外铁矿石价格走势签订补充协议随时调整。目前,矿石采购价格执行530元/吨(含税)。

    《铁矿石购销合同》于2014年1月1日签署,有效期一年。

    (二)《铁精粉买卖合同》

    1、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和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与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铁精粉购销协议》,约定东平宏达、临淄宏达及万宝矿业2014年全年分别向宏达钢铁销售铁精粉,销售数量各为8万吨/年、15万吨/年和10万吨/年,《铁精粉购销协议》于2014年1月1日签署,有效期一年。

    2、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定价政策为随行就市,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截至目前,铁精粉销售价格执行1100元/吨(含税)。

    3、市场价格依据: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及服务的价格。

    (三)《供电供汽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与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供电供汽协议》,宏达热电向公司提供电力及蒸汽,供电、供汽价格执行协议价,原则上不高于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价格随时签订价格补充协议,并按本公司的实际用量结算。

    《供电供汽协议》于2014年1月1日签署,有效期一年。

    (四)零星物资

    公司与乾能铸造等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零星采购,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发生,并采用市场价格进行买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各关联方没有依赖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4-009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6.6亿元的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1亿元的担保。公司以前年度尚未给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2014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经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了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2014年公司拟为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平宏达”)、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矿业”)2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7.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东平宏达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6.6亿元的担保,为万宝矿业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1亿元的担保。

    (二)在上述额度以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负责签订担保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平宏达于2005年5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平宏达注册地为东平县彭集镇鲁屯村,经营范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铁矿石开采,一般经营项目:铁矿石精选、磨碎及矿石、矿粉、工矿机械配件购销。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东平宏达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2,951.16万元,负债总额为60,472.8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2,478.32万元,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21,073.17万元,净利润为1,116.12万元。

    (二)万宝矿业于2004年4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宝矿业注册地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卜庄镇,经营范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铁矿石开采、加工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矿石精选、磨碎;销售工矿机械配件;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万宝矿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463.36万元,负债总额为16880.6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582.74万元,2013年的营业收入为8669.37万元,净利润为1326.56万元。

    目前,上述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6.6亿元的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1亿元的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责任承担等)以公司分别与各金融机构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平宏达、万宝矿业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系为保证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较好,偿债能力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低,安全性高。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为直接或间接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零。公司不存在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3月6日下午2时,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蕾女士主持。经充分讨论,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坚持贯彻中国证监会“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通过列席和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议、经营管理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等活动,实施监督,规范了公司运作,提升了公司运行质量。监事会形成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会议、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过程、董事会对股东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报告期内的工作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月度会计报表,及时了解财务信息。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3年度审计意见和评价是真实、公允的。

    (三)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审核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原则,无内幕交易行为,没有发现在经营上存在关联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协议条款清楚,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协议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2014年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金额合理,能有效的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五)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鉴于公司2013年盈利状况保持稳步增长,为切实回报股东,结合公司2014年经营发展计划,公司 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6,23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7,736,408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3年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年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14-00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0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3年盈利状况保持稳步增长,为切实回报股东,结合公司2014年经营发展计划,公司 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6,23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7,736,408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3年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定的《宏达矿业董事、监事薪酬制度》和《宏达矿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以经审计的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董事长、副董事长绩效薪酬按基数的0.3%计提,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按基数的0.2%计提;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按《宏达矿业董事、监事薪酬制度》中规定的固定报酬确定;监事薪酬由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工资制度确定薪酬。

    201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709,787.71元,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绩效薪酬的基数为163,709,787.71元。

    公司2014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仍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考核。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第1至6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