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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03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7日以书面通知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志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的《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的《2013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450,534.2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6,631,645.19元,减2012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44,666,253.4元(本报告期内实施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485,142.44 元。

      因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今日在巨潮网站刊登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的《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处置国药药材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就公司所持国药药材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商谈,决定出售价格,并授权经营层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以下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一)修改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

      原文:(二)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条件、形式和比例:

      ……

      3、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为: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条件、比例、形式和优先顺序:

      ……

      3、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必须遵循“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的原则。

      (二)增加第一百五十五条第(四)款

      增加为:(四)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制定相应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修改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五)款

      原文:(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公司应通过投资者电话咨询、现场调研、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听取有关投资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

      修改为:

      (六)……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条款序号作相应顺延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九、十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04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李伯林女士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表决情况及决议内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我们认为:

      一、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发布2013年度报告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具体体现在: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3年,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05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所有的一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68,400,204.29元对全资子公司紫光古汉集团衡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汉置业“)增资。增资后,古汉置业实际注册资本根据工商变更的相关规定,由上述资产评估后的数额确定。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紫光古汉集团衡阳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云路4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程昌衡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资金投资国家政策允许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建材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等。

      本公司直接持有古汉置业100%的股份。

      古汉置业公司目前未开展具体业务,其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3年末总资产963.89万元,净资产902.15 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 万元,营业利润-15.17万元,净利润-15.17万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位置:衡阳市雁峰区茅叶路1号

      土地用地性质:城镇住宅、商服;

      土地面积:120,642.8平方米;

      四、本次投资注入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将上述实物资产投资注入到全资子公司古汉置业,有利于公司对所拥有的商住用地的专业利用,不影响公司医药主业的运行,有利于公司的专业化经营与发展。

      由于本次事项的安排只是以公司资产投资注入到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06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投资者公开征集年报事项问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湖南证监局《关于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4号)的相关要求,为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有用性,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向投资者公开征集有关年报事项的问询,公司将在问询期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集中答复。具体如下:

      1、接受问询的内容: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2、接受问询的方式:投资者可在问询期内通过邮件、传真或互动易等方式将问询事项反馈至公司(请一并提供身份、持股的证明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为便于投资者问询事项的存档管理,本次年报事项问询不接受电话问询。

      3、接受问询的期限:2014年3月12日(周三)上午9:00至2014年3月18日(周二)下午17:00。

      4、答复问询的时间:2014年3月25日(周二)。

      电子邮箱:000590yanlijun@sina.com

      传真号码:0734-8239335

      联系电话:0734-8239335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