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4—011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沈小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国资部门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沈小军女士因年龄原因向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小军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及董事长。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讨论后决定,在公司董事长职位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俭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直至本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沈小军女士在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期间,勤勉履职,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其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投资发展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4—01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为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为民先生因工作原因向监事会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为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选举的新任监事就任前,李为民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尽快召开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李为民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履职,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其在公司治理、经营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4-013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7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14年3月10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金良顺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孙卫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俭主持,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翁桂珍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提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董事翁桂珍女士的任期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15年3月15日)。
翁桂珍女士的简历如下:
翁桂珍 女,浙江绍兴人,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1983年10月-1987年4月,绍兴县新甸乡政府副乡长;1987年5月-1992年4月,绍兴县新甸乡党委宣传委员;1992年5月-1998年11月,绍兴县钱清镇党委宣传委员;1998年12月-2000年6月,绍兴县杨汛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00年7月-2001年11月,绍兴县杨汛桥镇党委副书记;2001年12月-2004年11月,绍兴县杨汛桥镇人民政府镇长;2004年12月-2007年11月,绍兴县孙端镇党委书记;2007年12月-2010年12月,绍兴县外侨办主任;2011年1月-2012年2月,绍兴县商务局局长;2012年3月-2014年2月,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绍兴县卫生局)局长。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所列的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翁桂珍,其提名方式以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补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见同日披露的临2014-015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4-014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7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14年3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为民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国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意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提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监事张国建先生的任期至公司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2015年3月15日)。
张国建先生的简历如下:
张国建 男,浙江绍兴人,196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1年8月-1988年8月,绍兴县海涂区校教师,1984年10月起任区校副校长、校长;1988年8月-1991年8月,绍兴县陶里乡中心校副校长;1991年8月-1992年6月,绍兴县齐贤区校副校长;1992年6月-1994年3月,绍兴县安昌镇中心校校长、镇教育支部副书记;1994年3月-1998年5月,绍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干部、副主任、主任;1998年5月-2000年7月,绍兴县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7月-2002年12月,绍兴县文广局党工委书记、局长;2002年12月-2007年11月,绍兴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11月-2011年12月,绍兴县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2011年12月-2014年2月,柯桥区(绍兴县)直属国有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4-01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26日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9日
●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3月26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9日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提案》;
2、审议《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提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4年3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投资证券部
4、联系人: 季宝海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 真:0575-84116045(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五、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 (或本人)出席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提案》 | |||
2 |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提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