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署的协议,自2014年3月11日起,本公司新增天津银行代理旗下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206003)、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206004)、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6007)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天津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上述基金在天津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天津银行业务规则等要求执行。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5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联系电话:022-28405330
传真:022-28405631
客服电话:4006960296
公司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网址: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