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公告
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银华优质增长股票 | |
| 基金主代码 | 180010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6月9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相关法律法规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12月31日 |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7767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755,999,409.30 |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96,197,590.49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553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第三次分红 |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60%。截止基准日,本基金年度已实现净收益为 993,662,650.82 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60%。
2)本基金年度已实现净收益折合每份基金份额为0.2747元,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年度已实现净收益的比例为20.13%。本次分红后,本基金2013年度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年度已实现净收益的比例累计为60.39%,满足基金合同要求。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3月14日 |
| 除息日 | 2014年3月14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3月17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以2014年3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相应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4年3月19日。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3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4年3月17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3月18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14年3月19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4年3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天证券为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3月13日起增加中天证券为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场内简称:银华日利,基金代码:511880)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功勋 | 联系人 | 袁劲松 |
| 客服电话 | 400-6180-315 | 网址 | www.stockren.com |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 | 400-678-3333、010-85186558 |
| 网址 | www.yhfund.com.cn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13甬东投
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13甬东投”债券(代码:124147)于2014年3月11日交易不活跃,在交易所收盘价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
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 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3月1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 “13甬东投”债券(代码:124147)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银行间市场债券“13甬东新城债”(代码:1380023)的估值价格予以估值,待其交易所收盘价体现公允价值特征后,再按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 月12日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七次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及以下,本基金银华100份额(基础份额)、银华稳进份额及银华锐进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4年3月11日,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银华锐进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银华稳进、银华锐进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银华锐进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以银华锐进份额为例,截至2014年3月11日,银华锐进份额过去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溢价率约为24.72%,折算后由于杠杆倍数的大幅降低,银华锐进份额的溢价率也可能会大幅减少。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银华锐进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由目前接近5倍杠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银华锐进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银华锐进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银华锐进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本基金银华稳进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稳进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稳进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银华100份额的情况,因此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银华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银华稳进、银华锐进和场内银华1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银华稳进份额与银华锐进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银华100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