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03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有5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登瑞主持。本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3年度拟按照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61,263,565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合计派发10,115,379.82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淅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决定与淅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互为对方开展银行授信及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申办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亿元,担保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林兴、马昆两位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中,第一、四、五、六、八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04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本公司5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内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淅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4、登记时间:2014年4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5、登记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8057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议案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二:《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三:《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四:《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五:《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六:《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七:《关于与淅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表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11日上午11时在本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正猛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按照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61,263,565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合计派发10,115,379.82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经过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认真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中,第一、四、五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06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亿元
●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1亿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8200万元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互为对方开展银行授信及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申办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亿元,担保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经营范围: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贸易、投资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79亿元、负债合计551亿元、净资产128亿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186亿元、净利润16.5亿元。
截止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70亿元、负债合计645亿元、净资产125亿元。201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07亿元、净利润-2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期 限:至2015年12月31日
担保金额:1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健康,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同意与其签订互保协议。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本公司目前累计担保总额为282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额为300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数额为252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及201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3、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