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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十二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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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十二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0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十二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银行贷款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2013年度,公司银行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总额从年初的21,000万元降为年末的6000万元,减少15,000万元,满足了《公司2013年度申请银行贷款及授权的决议》“贷款控制在3.5亿元以内”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3年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579万元,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影响数为-4,57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3 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15万元,加上以往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6,132万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7万元。

    鉴于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提取董事会基金186.5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状况及外部授信银行情况,公司2014年度拟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控制在35,000万元以内,满足公司银行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续贷的融资需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009号公告)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张波、杨玉文、余兵、秦顺东先生四位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三)分配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涉及3000万以上的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修改后条款: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三)分配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涉及3000万以上的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

    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将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以上各项现金分红比例还需满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续聘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6万元;拟续聘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2万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反舞弊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010号公告)

    决定于2014年4月4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08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七次

    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颖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胡炳全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银行贷款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同意本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事项整改效果较好。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0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张波先生、杨玉文先生、余兵先生、秦顺东先生共四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由于电力行业的自然属性和特殊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电网正常供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关联人2013年

    预计金额

    2013年实际

    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销售

    电力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74006045.01因供区调整,引起购电结构变化。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550352.65注1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0667.82注3
    采购商品购买

    电力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057.62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00067240.83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1800015386.38因供区调整,引起购电结构变化。
    购买材料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60041.96本年度向该公司购买变压器减少。
    接受关联人服务土地租赁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201200.87
    房屋租赁227226.98
    综合服务100100
    劳务服务7.697.68
    劳务服务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200.02注2
    提供关联人服务电力过网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0317.74

    注1:公司第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与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预计售电金额为55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3-022号公告)

    注2:公司第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熹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2,010,000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3-035号公告)

    注3:2013年度,公司因供区调整新增销售电量等原因,导致公司新增了关联方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隆公司”),并与关联方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东电力”)购售电实际发生额超出了公司第五届三次董事会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预计数据;公司与关联方武隆公司新增关联交易726万元,与关联方川东电力实际发生关联交易超出预计9241万元,合计超出预计9967万元。

    2014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同意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予以追认,该议案将与本次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4-003号公告)

    注4:本议案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实际发生购售电金额与201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可能有不一致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公司年初预计和年末统计的金额是交易金额(含增值税),而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对损益的影响金额,即成本数(不含增值税),因此可能造成披露数据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为避免因统计标准不一致而导致数据的差异化,今后公司涉及购售电的发生金额将以对损益影响(不含增值税)进行披露。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关联人2014年

    预计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不含增值税及附加费)

    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

    电力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60005.30243.555166.684.74
    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3000.27 224.670.21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001.2642.08570.780.52供区调整后的新增用户,结算期同比增加,导致预计金额的增加。
    购买

    电力

    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3000.1833.1149.250.06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00084.499643.1757470.8074.20购电结构变化,以及预计售电量增加。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1200013.281858.8313150.7516.98
    购买材料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4002.67035.210.30以公司2014年度对变压器的需求计划进行预计。
    土地租赁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20138.020200.8738.02
    房屋租赁22742.960226.9842.96
    综合服务1007.0201007.02
    劳务服务7.690.5407.680.54
    劳务服务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50.5015.010200.0214.04上年新增合同,本年结算期同比增加,导致费用同比增加。
    电力过网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010036.38271.571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法定代表人洪涛,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039,注册地址为涪陵区望州路20号,注册资本金20,500万元,经营范围为火力、水力发供电、电力调度及电力资源开发;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安装、调度;电力测试、设计、架线、调校及维修、热力设备安装、铁合金冶炼、机械设备维修、建筑材料制造;批发、零售机械、电器设备及材料、电工专用设备、矿产品、钢材、建材、有色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丝绸、百货、棉麻制品;旅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服务。

    2、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系重庆市电力公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重庆市电力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立于1997年6月,法定代表人孟庆强,工商注册号为500000000000467,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21号,注册资本138,300万元,重庆电力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购销,电网经营,电力设备及物资购销,物资供销业,电力行业科技开发及技术咨询等。

    3、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法定代表人唐斌,工商注册号为:500232000000976,注册地址为武隆县巷口镇建设中路5号附12号,注册资本17229.47万元,经营范围为供电(武隆县部分地区);电网经营,电力设备,物资销售,电工器材加工,调试修校,电力科技开发、电力信息、技术咨询。

    4、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法定代表人吕旭东,工商注册号为500102000050272,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蔺市镇凤阳大道8号,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设计。

    5、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法定代表人张辉勇,工商注册号为500102000012206,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镇聚龙大道190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变压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安装修试,高低压开关柜设备制造,机械加工,外贸进口业务等。

    (二)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序号关联单位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
    2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间接控制人
    3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4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控制
    5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购电、售电,以及提供服务、接受服务,交易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在并网方式及容量、电能计量点、计量装置管理、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电价政策、考核计费等,均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结算支付,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合同内容

    (一)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

    1、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201 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该合同。

    2、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227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该合同。

    3、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书》,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该合同。

    4、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理协议书》,合同金额为7.69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从2012 年1 月1 日起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该合同。

    5、公司拟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14年度《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6、公司拟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14年度《电力过网协议》,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经过公司电网向重庆市电力公司购电,公司按过网电量向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过网费,价格为3分/千瓦时(包括线损、管理费用等),电量按实际过网电量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二)公司拟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签订的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签订2014年度《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三)公司拟与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熹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公司委托瑞熹物业承担2014年度本公司下属供电所、变电站等物业设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250.50万元,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1月1 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四)公司拟与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隆公司”)签订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武隆公司签订2014年度《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五)公司拟与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亚公司”)签订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亚东亚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公司作为售电人根据用电计量装臵的记录和电价,与购电人亚东亚公司定期结算电费,售电价格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1月1 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电价调整按政府有关电价调整文件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根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国家电价政策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法合规与关联方进行电力供应与交易,彼此成为对方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双方共同承担和履行的社会责任,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有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公司电网安全有序稳定运行,符合电力行业的自然属性和特殊性。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合理的,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10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14年4月4日。

    ●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4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股权登记日: 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

    参会登记日: 2013年4月2—3日

    二、会议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四、审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追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议案》;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3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蔡彬、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777、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出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序号议案内容授权投票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4关于追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5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7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8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9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1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中用“√”明确授权代理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