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3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34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及<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35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36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4-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34
华夏幸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另外,因公司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作出变更,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章程修正案》,具体如下: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本次修订需提交公司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4)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利润分配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5)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利润分配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35
关于拟与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增资协议》及《股权购买协议》等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及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京御幸福”)拟与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富”)签订《增资协议》及《股权购买协议》,涉及长江财富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以募集资金2亿元对固安京御幸福进行增资。
2. 本次增资完成后,固安京御幸福注册资本由4亿元增加至6亿元,京御地产持有固安京御幸福66.7%股权,长江财富持有固安京御幸福33.3%股权,固安京御幸福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财富增资款一次性缴纳,京御地产应在增资款进入验资账户之日起满18个月之日回购长江财富持有的固安京御幸福33.3%股权。
3.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京御地产、固安京御幸福切实履行《股权购买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5.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京御地产、固安京御幸福共同拟与长江财富签订《增资协议》及《股权购买协议》,涉及长江财富设立专项资管计划,以募集资金2亿元向固安京御幸福增资,京御地产在增资款进入验资账户之日起满18个月之日回购长江财富持有的固安京御幸福的全部股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长江财富设立专项资管计划,以募集资金2亿元用于向固安京御幸福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固安京御幸福注册资本由4亿元增加至6亿元,京御地产持有固安京御幸福66.7%股权,长江财富持有固安京御幸福33.3%股权,固安京御幸福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财富增资款一次性缴纳,京御地产应在增资款进入验资账户之日起满18个月之日回购长江财富持有的固安京御幸福33.3%股权,回购价款为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京御地产及长江财富按照各自持有股权比例分享固安京御幸福利润、资本公积和其他股东权益和收益。
(二) 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长江财富
公司名称: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莉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梅路99弄1-9号1幢901室
成立日期:2013年8月16日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京御地产
公司名称: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经济技术园区2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止2013年9月30日,京御地产的总资产为34,482,150,585.05元,净资产为1,047,994,369.74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99,724,832.34元,实现净利润77,798,428.66元。(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以下同此说明。)
(三)固安京御幸福
公司名称: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
截止2013年9月30日,固安京御幸福的总资产为8,469,212,634.99元,净资产为1,285,334,351.18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01,170,788.00元,实现净利润608,022,016.92元。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1. 增资事项:
1) 各方一致同意,由长江财富以货币形式对固安京御幸福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全部进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固安京御幸福的注册资本由4亿元增至6亿元,京御地产持股66.7%,长江财富持股33.3%。
2) 长江财富应于资管计划成立且委托财产已足额划至资管计划托管账户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固安京御幸福验资账户缴纳约定的款项。
3) 本次增资完成后,京御地产及长江财富按照各自持有股权比例分享固安京御幸福利润、资本公积和其他股东权益和收益。本次增资之投资资金,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项目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股票交易和期货交易等。
4) 各方一致同意,固安京御幸福在长江财富将全部增资款汇入增资的验资账户之日起5日内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在全部增资款汇入验资账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根据增资情况对固安京御幸福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2. 股权回购份额:
1) 京御地产应在自增资款进入验资账户之日起满18个月之日回购长江财富持有的固安京御幸福33.3%股权,并向长江财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亿元。
2) 固安京御幸福应于长江财富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 违约责任
如京御地产未按约定向长江财富支付购买价款,则京御地产须按逾期未能支付购买价款的千分之一/日的标准向长江财富支付违约金,长江财富有权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固安京御幸福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京御地产放弃相应的优先购买权,且长江财富有权行使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救济权利。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长江财富开展合作,有利于充裕固安京御幸福的货币资金,推进固安京御幸福名下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度。本次交易完成后,固安京御幸福仍为京御地产的控股子公司,京御地产仍可掌控其资产、财务资金及业务运营等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长江财富开展合作,有利于固安京御幸福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固安京御幸福仍为京御地产的控股子公司。
六、备查文件
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增资协议;
3. 股权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36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
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交易简要内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及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天津幸福基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幸福”)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资产”)共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及《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京御地产与天津幸福共同确认并签署《债权确认书》,约定京御地产对天津幸福享有100,180万元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京御地产拟将上述标的债权转让给天方资产。天方资产向京御地产支付人民币100,000万元作为前述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天津幸福履行上述债务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偿还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京御地产为天津幸福履行上述债务及资金占用费的偿还提供质押担保,将其持有的天津幸福100%股权质押给天方资产。
2.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决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二、交易概述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京御地产、天津幸福与天方资产拟共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及《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京御地产拟将其持有的对天津幸福100,18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天方资产,天方资产向京御地产支付债权转让价款100,000万元。债权转让后,债务重组期限为2年。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标的债权的确认及转让价款
1. 标的债权的确认
京御地产与天津幸福共同确认,天津幸福对京御地产负有的债务金额本金为人民币100,180万元。
2. 标的债权的收购
京御地产拟将标的债权转让给天方资产,天方资产向京御地产支付转让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天方资产对标的债权进行重组,重组期限为2年。
3. 转让价款的支付条件
1) 天方资产与天津幸福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分别签署《保证合同》,与京御地产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与天津幸福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2) 京御地产向天方资产完成标的债权资料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的交付。
4. 转让价款的支付
《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在支付条件均已满足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天方资产一次性向京御地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二)还款计划
1. 偿还债务重组日期及金额
天津幸福将债务本金中的100,000万元于债务重组期限届满时一次性支付给天方资产;资金占用费由天津幸福自债务重组开始之日起按季支付至天方资产指定账户,资金占用费费率为债务重组金额的9.8%/年。
2. 还款顺序
乙方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其到期应付款项金额的,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协议约定应由天津幸福承担而由天方资产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天方资产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资金占用费;(2)天津幸福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3)债务重组金额。
(三)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
各方确认,天津幸福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即视为已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天津幸福确认标的债权已由京御地产转移至天方资产,其应向天方资产履行相关债务。
(四)还款担保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方将就本条所述保证担保事项另行签署《保证合同》。
(五)违约责任
1. 如发生下列情形,则视为天津幸福违约:
1) 天津幸福未能按协议约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债务重组金额或资金占用费等应付款项;
2) 公司或天津幸福违反任何一条承诺、保证或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3) 公司或天津幸福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天方资产有理由认定上述变化对其债权的实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 公司或天津幸福违反《保证合同》、《资金监管协议》或其他相关合同项下的约定;
2. 如发生前述违约情形,天方资产除要求天津幸福或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权单独或同时行使如下权利:
1) 就全部逾期未偿还的债务重组金额按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或按其他应付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
2) 要求天津幸福按全部未偿还债务重组金额的30%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3) 宣布重组债务立即到期,要求天津幸福提前清偿全部重组债务;
4) 宣布重组债务立即到期,并行使相关担保权利;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 天方资产行使上述权利后仍无法弥补其损失的,仍有权要求公司及天津幸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其他
1.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 协议所有条款与条件,对协议各方、其继受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均有约束力。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津幸福为京御地产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最终将为京御地产的经营带来足够的现金储备。本次交易以融资为最终目的,天津幸福运营良好,截止2013年9月30日,天津幸福总资产为821,238,711.6元,净资产为89,831,206.92元。
五、备查文件
1. 《债务重组协议》;
2. 《债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3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项目1: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
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京御幸福”)
项目2:天津幸福基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幸福”)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18.2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项目1:增资项目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及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固安京御幸福拟与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富”)签订《增资协议》及《股权购买协议》,涉及长江财富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以募集资金2亿元对固安京御幸福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固安京御幸福注册资本由4亿元增加至6亿元,京御地产持有固安京御幸福66.7%股权,长江财富持有固安京御幸福33.3%股权,固安京御幸福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财富增资款一次性缴纳,京御地产应在增资款进入验资账户之日起满18个月之日回购长江财富持有的固安京御幸福33.3%股权。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京御地产、固安京御幸福切实履行《股权购买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项目2:债权收购项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及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天津幸福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资产”)共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及《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京御地产与天津幸福共同确认并签署《债权确认书》,约定京御地产对天津幸福享有100,180万元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京御地产拟将上述标的债权转让给天方资产。天方资产向京御地产支付人民币100,000万元作为前述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天津幸福履行上述债务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偿还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京御地产为天津幸福履行上述债务及资金占用费的偿还提供质押担保,将其持有的天津幸福100%股权质押给天方资产。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京御地产
公司名称: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经济技术园区2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止2013年9月30日,京御地产的总资产为34,482,150,585.05元,净资产为1,047,994,369.74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99,724,832.34元,实现净利润77,798,428.66元。(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以下同此说明)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御地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固安京御幸福
公司名称: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未获批准前的不得经营)。
截止2013年9月30日,固安京御幸福的总资产为8,469,212,634.99元,净资产为1,285,334,351.18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01,170,788.00元,实现净利润608,022,016.92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固安京御幸福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下设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3. 天津幸福
公司名称:天津幸福基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11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晋元道3号302-51(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止2013年9月30日,天津幸福的总资产为821,238,711.6元,净资产为89,831,206.92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8,587,361.89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天津幸福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下设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1:增资项目
1.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的保证担保范围包括《股权购买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项目2:债权转让项目
1.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
2. 担保范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保证担保范围以及京御地产质押担保范围为天津幸福履行对天方资产的债务及相关资金占用费的偿还义务和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8.25亿元,均为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3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两家间接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核定的担保额度(万元) | 融资机构 | 预计签约时间 | 担保 方式 | 抵押物 |
| 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 73,000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2014年3月 | 保证担保 | 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 50,000 |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 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 100,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 计 | 223,000 | —— | —— | —— | —— | |
上述担保事项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进展,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4. 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
公司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京开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309,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凭资质证经营)。
截止2013年9月30日,九通投资的总资产为9,379,725,227.65元,净资产为1,721,830,376.54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99,065,398.30元。(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以下同此说明)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九通投资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九通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55%的子公司,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九通投资其余45%股权)。
5. 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京御幸福”)
公司名称: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未获批准前的不得经营)。
截止2013年9月30日,固安京御幸福的总资产为8,469,212,634.99元,净资产为1,285,334,351.18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01,170,788.00元,实现净利润608,022,016.92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固安京御幸福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下设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相关协议签署前,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借款及担保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间接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该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8.25亿元,均为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4-039
华夏幸福关于公司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4-032号公告。2014年3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持有公司65.61%%的股权)《关于提请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要求公司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提请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内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4年3月14日发布的编号为临2014-034、临2014-037、临2014-038号的临时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5.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4日
授权委托书
作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 股股份。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4年3月24日在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2 |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4 |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5 |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