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58 证券简称:大西洋 公告编号:临2014-9号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99,615,633股
2、发行价格:6.62元/股
●发行对象配售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数量 (股) | 认购金额 (万元) | 限售期 (月) |
1 | 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548,806 | 155,893,100.00 | 36 |
2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49,546 | 70,499,994.52 | 12 |
3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743,202 | 196,899,997.24 | 12 |
4 |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135,951 | 199,499,995.62 | 12 |
5 | 上海禹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538,128 | 36,662,407.36 | 12 |
合计 | 99,615,633 | 659,455,494.74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西洋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除大西洋集团以外的其他4家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大西洋集团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自国用(2012)第024527号)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2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西洋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购买标的资产评估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13年4月1日,发行人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西洋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3年3月12日,四川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3]15号),同意大西洋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7,700万股(含本数)股票。
(2)2013年8月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3)2013年9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59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629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3、股票面值:1元
4、发行数量:99,615,633股
5、发行价格:6.62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2月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79元/股。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5.82元/股。
6、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59,455,494.74元,其中现金部分为503,562,394.74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17,369,895.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2,085,599.61元,其中募集现金净额为486,192,499.61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2014年3月6日止,除大西洋集团外的其他4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503,562,394.74元全额汇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3月6日出具的《川华信验(2014)1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3月6日止,金元证券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503,562,394.74元。
截至2014年3月6日止,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大西洋集团拥有的自国用(2012)第024527号土地使用权也已过户至发行人名下。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3月6日出具的《川华信验(2014)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3月6日止,大西洋已收到由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认购股票出资款人民币646,005,494.74元,其中:由控股股东(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缴付的募集资金155,893,100.00元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付的其他四名最终配售对象缴付的募集资金(货币资金)人民币490,112,394.74元(以上四名最终配售对象缴付的募集资金为503,562,394.74元,扣除发行前已经支付给金元证券承销费用后的欠付余额13,450,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认购股票出资款人民币659,455,494.74元,扣除发行费用17,369,895.13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15,950,000.00元、律师费用1,000,000.00元、会计师费用300,000.00元、登记费99,615.63元、申报材料制作费20,279.50元)后的净额642,085,599.61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净额155,893,100.00元、货币资金净额486,192,499.61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99,615,633.00元,增加资本公积542,469,966.61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99,615,633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14年3月11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资产过户情况
大西洋集团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自国用(2012)第024527号)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认为:
“(一)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包括询价、定价、发行对象选择及股票配售在内的整个发行过程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认购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大西洋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大西洋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表、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涉及的资产转移手续已经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数量 (股) | 认购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1 | 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548,806 | 155,893,100.00 | 36 |
2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49,546 | 70,499,994.52 | 12 |
3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743,202 | 196,899,997.24 | 12 |
4 |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135,951 | 199,499,995.62 | 12 |
5 | 上海禹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538,128 | 36,662,407.36 | 12 |
合计 | 99,615,633 | 659,455,494.74 |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97,850,000元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马冲口街2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欣雨 |
经营范围 | 从事公司法人财产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投资,产权交易,进出口贸易;生产、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材、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及易制毒品)。(以上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大西洋集团持有发行人77,119,365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7.21%,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① 经常性关联交易
2012年度,公司与大西洋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A、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定价 方式 | 2012年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
自贡大西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310.28 | 0.15 |
自贡大西洋物流有限公司 (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813.24 | 0.40 |
云南大西洋钛业有限公司 (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 | 采购货物 | 市场价 | -- | -- |
广西宜州大西洋焊剂制造有限公司 (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 | 采购货物 | 市场价 | 2,324.46 | 1.13 |
合计 | 3,447.98 | 1.68 |
B、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定价 方式 | 2012年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越南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 | 销售货物 | 市场价 | 266.31 | 0.11 |
广西宜州市大西洋矿业有限公司 (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 | 销售货物 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3.42 | -- |
广西宜州大西洋焊剂制造有限公司(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 | 销售货物 | 市场价 | 0.10 | -- |
自贡大西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 | 销售货物 | 市场价 | -- | -- |
云南大西洋钛业有限公司 (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 | 销售货物 | 市场价 | -- | -- |
合计 | 269.83 | 0.12 |
C、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定价依据 | 2012年 |
大西洋集团 | 土地 | 协议价 | 12.45 |
大西洋集团 | 房屋土地 | 协议价 | 122.38 |
云南大西洋钛业有限公司 | 房屋土地 | 协议价 | 150.00 |
合计 | 284.83 |
② 偶发性关联交易
A、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
大西洋集团以其拥有的经评估备案的价值155,893,100元的土地使用权(自国用【2012】第024527号)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实现公司集约化生产,达到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增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独立运作能力。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关联交易提供评估服务,履行了必要的选聘程序。评估机构具有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资格,具有从事同类型资产评估项目的经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因而具备充分的独立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之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公允、合理。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定价方式公平公允;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
B、收购广西宜州大西洋焊剂制造有限公司60%股权
为了解决公司与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广西宜州大西洋焊剂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焊剂”)在焊剂产品方面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2012年12月25日,大西洋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所持广西焊剂60%股权全部予以转让。2013年3月大西洋集团完成了对广西焊剂的审计评估;2013年4月8日,广西焊剂股权已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201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参与竞买大西洋集团转让广西焊剂60%的股权。
2013年4月8日到5月20日,大西洋集团持有的广西焊剂60%股权在规定的产权公示期及延长期后,只征集到公司一家受让方,根据《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25】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2013年5月21日,公司与大西洋集团签订了关于广西焊剂60%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挂牌底价人民币1,167.102 万元。此次协议转让于2013年6月3日经自贡市国资委批准及2013年6月4日至6月10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示后,《产权交易合同》于2013年6月10日正式生效。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参与国有股权竞拍收购广西焊剂60%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经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事务所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审计,作价方案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第15层 |
法定代表人 | 李建生 |
经营范围 |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按《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的规定办理) |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上海禹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上海禹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青浦区纪鹤公路2189号5幢2层G区295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雍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康宁)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2幢230室 |
法定代表人 | 葛航 |
经营范围 | 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注册资本 | 25,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州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刘东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2)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4年2月17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7,119,365 | 37.2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 1,635,512 | 0.79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 | 何建文 | 1,480,000 | 0.7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 1,237,172 | 0.6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 1,152,531 | 0.5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 | 海拉提·阿不力米提 | 1,047,840 | 0.5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 | 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1,022,173 | 0.49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8 | 卓桂元 | 1,000,000 | 0.4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 | 杨文 | 919,500 | 0.4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 884,050 | 0.4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合计 | 87,498,143 | 42.22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股份登记日)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668,171 | 32.8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 | 锐懿资产-宁波银行-锐懿资产-非公开发行股票1号资产管理计划 | 30,135,951 | 9.8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3 | 金鹰基金-民生银行-金鹰基金·得壹海捷定增12号资产管理计划 | 15,163,201 | 4.9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4 | 金鹰基金-民生银行-金鹰基金·得壹海捷定增13号资产管理计划 | 14,580,001 | 4.7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5 | 宝盈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100号集合资金信托 | 10,649,546 | 3.47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6 | 上海禹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538,128 | 1.80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7 |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得壹普惠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476,510 | 1.1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487,025 | 0.4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330,372 | 0.4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128,311 | 0.3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合计 | 184,157,216 | 60.01 |
注1:大西洋集团持有的100,668,171股中,77,119,365股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548,806股是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大西洋集团持有公司37.2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自贡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大西洋集团的持股比例由37.21%下降至32.80%,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因此,本次发行后,大西洋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自贡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22,173 | 0.49% | 99,615,633 | 100,637,806 | 32.79%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6,235,641 | 99.51% | 206,235,641 | 67.21% | |
股份总数 | 207,257,814 | 100% | 99,615,633 | 306,873,447 | 100%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中所记载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所有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除此修订事项外,暂无其他修订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财务结构更趋稳健,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后续业务的开拓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增5万吨实心焊丝生产线项目、2.5万吨核电及军工焊接材料生产线项目、5,000吨有色金属焊丝生产线项目。项目投产后,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本次发行不会对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并不改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本次发行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将有所上升,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维护。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将减少公司与大西洋集团的关联租赁情况,公司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了解决公司与大西洋集团控股子公司广西宜州大西洋焊剂制造有限公司在焊剂产品方面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2012年12月25日,大西洋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所持广西宜州大西洋焊剂制造有限公司60%股权全部予以转让;2013年4月8日,广西宜州大西洋焊剂制造有限公司股权已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201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参与竞买广西宜州大西洋焊剂制造有限公司60%的股权。经过规定的产权公示期及延长期后,只征集到公司一家受让方,2013年5月21日,公司与大西洋集团签订了关于广西宜州大西洋焊剂制造有限公司60%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并于2013年6月10日正式生效。
因此,本次发行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大西洋集团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大西洋集团之间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陆涛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6层 |
联系电话 | 010-83958868 |
传真号码 | 010-83958718 |
保荐代表人 | 刘润松、崔健民 |
项目协办人 | 曹艳 |
项目组成员 | 姚浩杰、熊文祥、杨波、谢海军 |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负责人 | 张学兵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中心A座10楼 |
联系电话 | 0755-33256999 |
传真号码 | 0755-33206888 |
经办律师 | 许志刚、陈小明、刘春城 |
审计与验资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李武林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18号金茂礼都南楼28层 |
联系电话 | 028-85560449 |
传真号码 | 028-85592480 |
经办会计师 | 冯渊、赵勇军 |
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沈琦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 |
联系电话 | 028-85539701 |
传真号码 | 028-85539704 |
经办评估师 | 方炳希、郑冰 |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资产转移手续完成的相关公告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金元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的合规性意见。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的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4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证明;
(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三)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558 证券简称:大西洋 公告编号:临2014-10号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大股东
持股比例下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99,615,633股,发行价格为6.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9,455,494.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085,599.61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99,615,633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4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207,257,814股增加至306,873,447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西洋集团),持有公司77,119,365股股票,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7.21%,为公司控股股东,自贡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大西洋集团增持公司23,548,806股股票,共计持有公司100,668,171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80%,持股比例下降4.4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大西洋集团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增加,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37.21%下降为32.80%,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自贡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4日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大西洋
股票代码:60055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持(认购大西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签署日期:2014年3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西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大西洋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大西洋、上市公司 | 指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大西洋股份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金元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刘东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56278
组织机构代码证:74448348-X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40174448348-X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邮编号码:510100
联系电话:020-8393618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9% |
2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 |
3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 |
4 |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 |
合计 | 1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
刘东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广州 | 否 |
郑德珵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王静 | 女 | 董事 | 中国 | 佛山 | 否 |
陈炳华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温婉容 | 女 | 董事 | 中国 | 香港 | 否 |
吴晓球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杜金岷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黄元生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颜俊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广州 | 否 |
殷克胜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广州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大西洋股份外,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5%的已发行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大西洋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是基于看好大西洋未来发展前景,大西洋在焊接材料行业市场地位突出,并且大西洋由“焊接材料专家”向“焊接专家”的发展转型将为其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有效保障。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期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大西洋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组合未持有大西洋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金鹰基金·得壹海捷定增12号资产管理计划、金鹰基金·得壹海捷定增13号资产管理计划将合计持有大西洋29,743,202.00股份,占大西洋发行后总股本的9.6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3年4月1日,大西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上市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8月28日,大西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3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59号)核准批文。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的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约定以及内部投资决策流程参与大西洋本次非公开发行。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配售情况
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竞价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62元/股,同时,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所确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大西洋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99,615,633.00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获得配售29,743,202.00股,占发行后大西洋的总股本306,873,447.00股的9.69%。
4、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根据《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要求,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本次认缴款以现金方式足额划至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之指定账户。
(二)认购股份限售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大西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三、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金鹰基金·得壹海捷定增12号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1)、资产委托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杏妮、吴镝、袁勇、袁玉英。
(2)、资产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资产托管人: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投资范围:本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西洋600558.SH)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闲置资金仅限投资银行存款。
(5)、资产管理合同期限:自资产管理计划生效日起两年。
(二)金鹰基金·得壹海捷定增13号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1)、资产委托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坤、林惠琼、安维快、张日平。
(2)、资产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资产托管人: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投资范围:本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西洋600558.SH)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闲置资金仅限投资银行存款。
(5)、资产管理合同期限:自资产管理计划生效日起两年。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大西洋股票的情况。
金鹰基金·得壹海捷定增13号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之一兰坤,同时也是华融·得壹普惠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之一,华融·得壹普惠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2014年2月24日至28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西洋股份3,476,510股。华融·得壹普惠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投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债券、中国证监会许可发行的公募基金、在证券发行市场申购新股,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华融·得壹普惠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作为独立投资主体在二级市场交易大西洋股份,并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协议》;
4、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5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自贡 |
股票简称 | 大西洋 | 股票代码 | 60055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珠海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29,743,202.00股 变动比例: 9.6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大西洋
股票代码:60055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纪路738号2幢230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持(认购大西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签署日期:2014年3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西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大西洋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大西洋、上市公司 | 指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大西洋非公开发行的30,135,951股股份,使其持有大西洋股份的比例由零变为9.82%。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金元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
法定代表人:葛航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纪路738号2幢230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4日
营业期限:不约定期限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9000618148
组织机构代码证:06252551-5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9062525515
经营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楼
邮编号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2089930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合计 | 1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
葛航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 | 无 |
高海鸥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上海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兼职情况
姓名 | 兼职 |
葛航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大西洋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是基于看好大西洋未来发展前景,大西洋在焊接材料行业市场地位突出,并且大西洋由“焊接材料专家”向“焊接专家”的发展转型将为其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有效保障。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期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大西洋股份的具体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的大西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大西洋的股份;大西洋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大西洋30,135,951股股份,占大西洋发行后总股本的9.8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3年4月1日,大西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上市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8月28日,大西洋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3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59号)核准批文。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的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参与大西洋本次非公开发行。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配售情况
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竞价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62元/股,同时,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所确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大西洋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99,615,633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获得配售30,135,951股,占发行后大西洋总股本的9.82%。
(二)认购股份限售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大西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三、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1、资产委托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建军
2、资产管理人: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资产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投资范围: 定向参与大西洋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委托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1、委托财产独立于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资产托管人保管。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2、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委托财产的管理、运作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委托财产。
3、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可以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以其自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的,其债权人不得对委托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委托财产产生的债权不得与不属于委托财产本身的债务相互抵消。非因委托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主张其债权人对委托财产强制执行。上述债权人对委托财产主张权利时,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明确告知委托财产的独立性。
(三)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政策及相关权利的行使
1、投资目标
选择合适时机参与优质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获取定向增发股票的投资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委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2、投资策略
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采取谨慎、稳健的投资管理策略,自上而下的精选具有显著行业地位的、或因基本面重大变化而预期高速成长的、或契合市场投资主题等三类公司的定向增发股票,获取稳健收益;通过严谨的风险控制管理流程,实现风险和收益的配比;并辅之以其他投资策略,力求实现委托财产的稳健增长。
3、委托财产所产生的权利的行使
资产委托人可选择自行行使委托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也可以选择通过书面授权的方式,授权资产管理人或者资产托管人代为行使上述权利。
(四)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及合同期限
1、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
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包括: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资产托管人的托管费、与委托资产相关的银行费用和证券交易费用、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
2、资产管理合同的期限
资产管理合同的存续期为两年。期满后经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
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情形包括:(1)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2)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3)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4)资产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资产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的;(6)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7)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产管理合同提前终止情形包括:(1)委托财产全部完成变现且全部划至资产委托人指定账户的;(2)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的。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大西洋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锐懿资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锐懿资产执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锐懿资产与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协议》;
4、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5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葛 航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自贡 | |
股票简称 | 大西洋 | 股票代码 | 60055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广纪路738号2幢230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30,135,951股 变动比例: 9.8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葛 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