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1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7日以E-mail、传真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4—015)。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1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80号《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44,725股,发行价11.85元/股,共募集资金751,819,991.25元,减除发行费用19,035,142.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2,784,848.40元(2013年3月19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验证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天健验〔2013〕50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3年5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将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4年3月11日,关于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8亿元募集资金,公司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于2014年3月12日披露的公告2014-01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以4.5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以4.5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遵循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1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13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寿长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审核意见:本次以4.5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以4.5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