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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4-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1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3月12日-2014年3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13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15:00—2014年3月13日15:00。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2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7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11,93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1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11,9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2.20 %。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8,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86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会股东中于清池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420,000股对以下议案回避表决。

      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1、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7、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或解锁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8、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9、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2、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518,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