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金融或成未来热点(上接1版)
文化产业收获政策“干货”
文化金融或成未来热点
(上接1版)
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
文化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意见》中有不少实在的优惠政策,对文化企业构成直接利好。
《意见》称,将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从25%降至15%。这将显著提高具有科技含量的文创企业的税负水平。同时为鼓励其他企业加大对创意和设计的投入力度,《意见》提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这又将推动企业加大对文化、创业相关服务的投入。
再如,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培训支出上,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比例,从现行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提高到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这将大大刺激文化培训行业的市场需求,同时提高文化、设计人才的专业水平。
同时,记者也发现,《意见》中还圈定了多个较为明确的政策落点,且与当下的产业和投资热点相契合,值得投资者关注。
比如,《意见》提出“健全品牌价值体系,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的自主品牌,提高整体效益和国际竞争力”,意味着将扶持民族品牌加大品牌打造力度,利好广告营销类企业;“推动传统文化单位发展互联网新媒体,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意味着国有文化企业向新媒体转型会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利好转型中的国有文化企业;“推动动漫游戏等产业优化升级,打造民族品牌,推动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利好国产动漫、设计类企业;“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建设”,利好广电类和互联网电视类企业。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引进战略资本,实行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扩大产品和服务出口,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可以预见,大规模的国有文化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海外开拓、并购将会在未来几年愈演愈烈。
文化金融服务亟需创新
《意见》还提出,将“建立完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集合信托和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金融机构选择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项目贷款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详细描述了鼓励银行、保险、创投基金等的政策方向,尤其提出“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力度前所未有。
“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亟需开创新的模式。”中国文化产业协会会长张斌表示,“我国的一些城市,比如北京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已经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以上,成为第三产业中仅次于金融业和批发零售业的第三大支柱产业。但我国文化产业贷款余额只占到全国各产业贷款余额的0.2%,支持严重不足。文化产业要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金融支持的空间是非常大的。”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意见》中对文化金融服务的表示,意味着一场针对文化产业投融资的结构性变革正在悄然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