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14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2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2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3月31日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2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的名称: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
2、投资金额:公司拟以所属电解铝经营性净资产出资设立中孚铝业,公司占中孚铝业注册资本的100%,其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以所属电解铝经营性净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公司名称为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20万元,公司占中孚铝业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公司情况:(暂定,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20万元
经营范围:原铝生产和销售。
2、出资情况
公司以评估后所属电解铝经营性净资产出资1,020万元,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中孚铝业,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目前,该部分资产运营状况正常。河南亚太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公司所属电解铝经营性净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A | B | C=B-A | D=C/A×100% | ||
| 1 | 流动资产 | 98,115.96 | 98,291.77 | 175.81 | 0.18% |
| 2 | 非流动资产 | 368,096.72 | 368,348.68 | 251.96 | 0.07% |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 长期应收款 | ||||
| 6 | 长期股权投资 | 67,600.00 | 47,920.19 | -19,679.81 | -29.11% |
| 7 |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 固定资产 | 294,754.17 | 294,285.40 | -468.77 | -0.16% |
| 9 | 在建工程 | ||||
| 10 | 工程物资 | ||||
| 11 |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 油气资产 | ||||
| 14 | 无形资产 | 5,742.55 | 26,143.09 | 20,400.54 | 355.25% |
| 15 | 开发支出 | ||||
| 16 | 商誉 | ||||
| 17 |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 资产总计 | 466,212.68 | 466,640.45 | 427.77 | 0.09% |
| 21 | 流动负债 | 465,464.84 | 465,464.84 | ||
| 22 | 非流动负债 | 155.19 | 155.19 | ||
| 23 | 负债总计 | 465,620.02 | 465,620.02 | ||
| 24 | 净资产 | 592.66 | 1,020.43 | 427.77 | 72.18% |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对该部分资产的自主经营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上述事项已于2014年3月14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1、发行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
3、发行方式:一期或多期发行,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待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发行,首期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批复的6个月内发行。
5、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公开定向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者;
8、发行目的: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本次发行事项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注册发行上述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
二、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等法规的要求,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并及时披露发行进展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未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2014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4年3月31日上午10时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26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至2014年3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4年3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14年____月____日
| 编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