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4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3月14日(周五)10:00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2日
5、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6、主持人:高学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221,831,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5.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如下:
1、选举郭雪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1,831,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陈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1,831,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两名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14年3月14日至2016年4月24日。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珂 、宋修文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月3日15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3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4、会议主持人:高学明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高管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