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4-01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已批准的4亿元投资理财产品额度基础上,再增加4亿元投资理财产品额度。公司于2014年2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及范围的议案》,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2014-004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福全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购买“汇利丰”2014年第90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4年第90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5、预期净年化收益率:5.00%(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或2.60%(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曾突破参考区间)。
6、投资范围:产品本金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7、理财投资期: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4月11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11、公司本次出资8000万元购买农业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85%。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三、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总共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1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1.28%;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8.47%。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