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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4-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13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有媒体和网站报道称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文通知支付宝公司和财付通公司暂停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及虚拟信用卡业务。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根据权威媒体相关信息发布,上述相关报道已经获得证实。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媒体及网站报道称,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于2014年3月13日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财付通公司线下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银支付[2014]49号)及《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银支付[2014]50号),要求暂停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有关业务,并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对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二、澄清声明

      (一)根据权威媒体于2014年3月14日的相关信息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暂停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相关支付业务和产品,相关支付产品存在风险隐患与现行支付业务规则有一定冲突,安全性有待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将对相关业务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全面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相关支付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有序推出。

      (二)本行于201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进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合作的公告》,本行正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分别研究推出中信银行微信联名信用卡及中信淘宝异度支付联名信用卡两款金融产品。

      (三)上述两款金融产品均处于测试阶段,尚未上线运行。本行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的评估工作及正式推广前的测试工作,完善产品的管理制度,控制风险,以保障本行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行目前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正常有序,网络银行业务仍是本行战略重点。本行将坚守“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三性”原则,继续积极稳健推动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行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行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行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本行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