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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2014-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4-16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3月1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投控”或“出让方”)的公函,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深圳投控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转让股份数量

      本次拟转让标的为深圳投控持有的公司不低于总股本26%且不高于总股本29%的股权(不低于131,695,681股且不高于146,891,336股A股)。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19号令)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即2014年3月17日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披露日)前30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出让方将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最终价格。

      二、拟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公司股份转让的拟受让方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拟受让方为单一法人主体,认购数量不低于131,695,681股且不高于146,891,336股,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非法人形式的联合体共同作为拟受让方;

      2、拟受让方从事平板显示相关产业,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拟受让方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拟受让方具有较好的业绩及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具有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5、拟受让方承诺获得公司股份后三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且不改变公司以平板显示相关产业为主营业务的状况;

      6、拟受让方承诺获得公司股份后,不改变公司注册地;

      7、拟受让方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实力;

      8、拟受让方已就本次受让股份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条件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必要条件。

      三、拟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和资料要求

      深圳投控已委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本次股份转让的财务顾问。拟受让方如有受让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应于2014年4月4日15:30 之前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交受让意向书及相关资料,并将人民币11,000万元缔约保证金支付至如下银行:

      户 名: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账号:033403000400125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部

      划款时务必注明拟受让方的名称全称和“受让深纺织股份缔约保证金”字样。

      拟受让方应在截止日期前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1、受让意向书;

      2、拟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图、主营业务、管理团队、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事主营业务的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3、拟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2012年审计报告、201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申报购买股份数量、报价及报价说明;

      5、收购资金来源、支付安排与保证;

      6、拟受让方内部决策文件,包括拟受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对获得公司股份后三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不改变公司以平板显示相关产业为主营业务的状况、获得公司股份后不改变公司注册地等事项的承诺函;

      7、拟受让方未来发展规划及时间安排;

      8、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

      9、递交受让意向文件人员的授权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有关决策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茜、谈峰、胡坤雁、范圣洁

      联系电话:0755-82763298转618 / 619 / 683 / 686 / 617

      电子邮件:wangqian1@cjsc.com.cn、tanfeng@cjsc.com.cn、huky@cjsc.com.cn、fansj@cjsc.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25楼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8048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将严格按《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19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并与受让方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最终转让的股份数量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在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拟受让方在缴纳缔约保证金并通过谈判成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则缔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后续安排

      1、参与申购的拟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意向书的同时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11,000万元的缔约保证金,之后;

      2、出让方尽快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确定后,出让方书面通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他申请人的保证金(不计利息),之后;

      3、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方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款总金额(购买股数×每股转让价格)的30%(其中包括受让方原先支付的保证金),之后;

      4、本次股份转让获得相关部门批复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股份转让款(购买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已支付的股份转让款),之后;

      5、报相关部门审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征集完成后,股份转让事宜需报相关部门审核。因此,一方面,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到期日,出让方能否征集到拟受让方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在规定日期内征集到拟受让方后,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实施也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如出让方本次股份转让成功,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4-1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投控”)拟对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03号),公司证券深纺织A(000045)、深纺织B(200045)自2014年1月28日下午13:00起开始停牌。公司分别于2014年2月11日、2月18日、2月25日、2月28日、3月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详见2014-04、2014-07、2014-08、2014-09、2014-11号公告)。

      2014年3月14日,接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投控”)公函,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深圳投控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公司将于3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2014-16号)。

      经申请,公司证券深纺织A(000045)、深纺织B(200045)自2014年3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