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静
依托市场单向利好前提条件的发展,是互联网金融成长的特别阶段,不能也不应成为发展常态。面对变化甚至“优势成劣势”的环境及前提条件的逆转,需要果断放弃原有的“路径与对手漏洞”依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主导方向,应是不断积聚走向金融生态链条高、中端和内层的力量,以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等优势,探索和开辟多种方式、多条路径的合作模式,形成对于商业银行主要乃至核心发展内容、体制机制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改变力。
互联网金融已证明了其旺盛的生命力和颠覆力。但其成长过程中伴生和积累的问题,正在反制和反作用于这一新生业态,需要清晰和校正其“生态坐标”,不断培育与改善互联网金融的生存环境、发展动力和成长优势。笔者认为,这一“生态坐标”至少应包涵或解决好“方向对错、前提优劣、基础好坏和动力强弱”四个方面。
深入分析,互联网金融的有效和经济的切入点、支撑点和扩展点,一般体现在商业银行业务的薄弱点上。这提出了互联网金融应清晰和校正的第一个“生态坐标”:用什么标准衡量其业务发展方向的对错?互联网金融的实践说明,在遵循金融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应以业务或产品的资源配置效率,而不应以利益和利益格局的影响程度,作为判断其发展方向对错的主要标准和尺度。凡资源配置效率比传统金融业高的互联网金融新的业务和产品,都应允许、认可、鼓励。否则,互联网金融将永无清晰的“生态路径”,并为众多、混沌的“生态路径”所困扰。
余额宝类业务,与国家金融安全并无直接联系,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则紧密相关。所以,这一“生态坐标”的清晰和校正,需要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企业、金融业监管部门和社会客户共同参与。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互联网金融“点击”传统银行业软肋,进而通过互动式修复,推动、提升和完善银行业整体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才会充分显现,才能切实形成新格局下有利于各类机构发展和业务成长的金融大生态。
互联网金融应清晰和校正的第二个“生态坐标”,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要主动应对发展环境变化尤其是重要前提条件改变的挑战。借助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改造和嫁接传统银行业,互联网金融具有天然的资源配置效率优势。但从互联网金融已走过的路程来分析,其发展的主要前提条件存在致命“硬伤”:发现、突破、取得和支撑业务,主要是利用了市场、监管和体制机制的差异所形成的漏洞。所以,某类业务在某一阶段的迅速发展和规模扩张快,并不能客观反映和代表其在市场中的地位与实力。比如,余额宝类业务主要利用了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市场和同业市场,利率管制的不同属性,通过“套利”交易来完成;P2P业务主要利用了市场监管的相对缺失和薄弱,通过放大杠杆倍数以失序和风险累积为代价来实现;各类第三方支付业务则主要是在支付安全保障标准相对弱化、参与者风险预期相对盲从的状态下,通过流量客户和业务的积累来体现。
应当肯定,这些业务的增长和存在具有合理性,但不具有可持续性。因为它们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正在加快变化。比如,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不同领域和市场“套利”的空间会急剧压缩。随着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和手段的不断完善,很难再有“超杠杆”的主体对象和业务领域存在。随着全社会支付风险安全意识的增强,居民支付结算的选择性将大为增强,支付安全与支付溢价的比较效应,会推高进入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门槛。
互联网金融依托市场单向利好前提条件的发展,是发展过程的特别阶段,不能也不应成为发展常态。面对变化甚至“优势成劣势”的环境及前提条件逆转,需要果断放弃原有的“路径与对手漏洞”依赖,真正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完善上,做好系统性应对。
互联网金融应清晰和校正的第三个“生态坐标”,是业务属性须回归金融本质,并受这一属性和本质的充分约束。金融的本质是经营风险,是在平衡风险关系中取得收益。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的特殊性和特别性,极大地弱化、模糊甚至掩饰了作为金融业务应具有的这一本质属性。在互联网金融以第三方支付为主体的时期,快速增长的支付结算量与网络支付安全投入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加剧,形成十分脆弱的第三方支付结算市场。从某种程度上讲,漏洞丛生。近期已有相关事件出现,风险初现端倪。而且,未来解决这些问题,还存在法律责任不清的终极障碍。由于市场转型、商业银行业务结构调整、监管机构理念和居民投资需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由于持续强化“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预期,使得余额宝类业务的参与者和业务绝对量呈现出单向增加的态势,这就掩盖并不断放大、积累着这类业务的结构性错配风险。
互联网金融能颠覆传统银行业务的众多流程和过程,但不能改变发展必须与风险控制相匹配的金融本性,不能违背由于风险控制对发展速度和发展阶段所约定的内在规定性,更不能以已完成的没有出现风险的发展过程实际,来虚化和放松与发展过程必须同步的风险控制行为。这就好像一匹没有套上缰绳的马,终究只能是一匹野马一样。在这一点上,当下的互联网金融,从理念到实践上还是一个“短板”。而且,这些“短板”的事后补正,需要付出数倍于事前的代价。
以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作保障,是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互联网金融降低、放松甚至缺失风险控制的发展,即便可以堆积起可观的业务量和市场人气,但本质上则是在走向与金融发展内在属性不相融合的另一面,势必缩短新生金融生态业务和产品的生命周期。
互联网金融要从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中,增强和获取发展动力,这是应清晰和校正的第四个“生态坐标”。合作是竞争的最高境界,也是最佳实现方式。互联网金融撬动传统金融生态并促使其改变和改善,是大趋势。但这种对业务的“冲击和挑战”,并不应对立和分离商业银行机构。在大金融生态环境下,可以转移关系和重构流程的对象与内容极其有限,并大多处于金融生态链的低端,这种局限性和低端性势必会形成最终发展结果的边缘性。因此,以转移客户归属关系和重构业务流程为主要特征的业务发展方式,不应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的主流。
在与商业银行的深度合作中,动态校正其“生态坐标”,不断积聚走向金融生态链条高、中端和内层的力量,以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等优势,探索和开辟多种方式、多条路径的合作模式,形成对于商业银行主要乃至核心发展内容、体制机制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改变力,应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不能动摇的主导方向。
(作者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监事长,中国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起草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