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财富·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3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B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版:信息披露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4-004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唐炜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李伟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

    (三)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在广东省佛山市枫丹白鹭酒店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亲自出席的董事8名,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唐炜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李伟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会议由王大雄董事长主持,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财部经理及注册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036,665.74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4,096.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595,702.9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013年度年末余额为5,796,866.55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并鉴于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581,315,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共派发股利5,231,841.96元。分配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565,024.59元。

    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潘祖顺、刘娥平、胡正良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3年度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28.69 %,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013年度年末余额的90.25%,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3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20,000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43,431.07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63,431.07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潘祖顺、刘娥平、胡正良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船舶固定资产残值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船舶净残值的会计估计为:船舶净残值按照470美元/轻吨(按照1美元=6.3009元折算为人民币2961.423元/轻吨)确定。自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船舶净残值的会计估计为:船舶净残值按照420美元/轻吨(按照1美元=6.0969元折算为人民币2560.70元/轻吨)确定。自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船舶固定资产残值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孙培廷、潘祖顺、刘娥平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船舶固定资产残值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公司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潘祖顺、刘娥平、胡正良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公允、合理,不影响审计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公司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实施情况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3年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总经理2013年年薪为62.88万元,其他经理人员的年薪根据薪酬系数相应计算。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公司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的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本薪+绩效薪金两部分构成,其他经理人员根据相应薪酬系数计算薪酬。

    1、本薪

    公司总经理本薪为45万元,本薪按月进行发放。

    2、绩效薪金

    公司总经理绩效薪金=本薪45万元×绩效薪金倍数,绩效薪金年底考核后进行发放。绩效薪金倍数取值区间为0-1.5倍之间,具体倍数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2014年度的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成本控制、安全、应收账款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考核确定。

    公司潘祖顺、刘娥平、胡正良3名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十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方法,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能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潘祖顺、刘娥平、胡正良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其审议程序合法规范,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7750万元。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是公司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王大雄、张荣标2名董事因任职于关联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属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7名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潘祖顺、刘娥平、胡正良3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此项关联交易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并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推荐黄小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推荐俞曾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推荐翁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推荐陈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推荐葛庆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推荐唐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刘娥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胡正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王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潘祖顺、刘娥平、胡正良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董事的任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和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14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海口公司会议室。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小文,男,1962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船员、集运部科长,中远集团中集总部箱运一部日本线经理、箱运三部副经理,中远集团中集总部箱运四部副经理、箱运部部长、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运输顾问,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俞曾港,男,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海运局船技处技管科科员、派驻罗马尼亚监造、接船工作人员,上海海运局船技处技管科科员、驻日本代表处首席代表,上海海兴轮船(日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发展部副部长、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发展部部长,中国海运(北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海运(北美)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海运(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国海运(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国海运(德国)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厅主任,现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厅主任。

    翁羿,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船长,曾任广州海运海轮三副、二副、大副、船长,中海货运海务部临时负责人(借调),中海货运海务部副主任、中海货运航运部总调度室副主任、总调度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经营处副处长,中海集团运输部生产调度处副处长,珠海新世纪航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台湾事务办公室)局长助理(挂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船长、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陈彬,男,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海运局船舶实习三副、三副、二副、大副,广州海运(集团)公司船舶实习船长、船长、中海货运海务部科长、副主任、主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葛庆成,男,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政工师,曾任秦皇岛港务局宣传部港报社干部,秦皇岛港务局办公室秘书科秘书、科长,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投资管理中心主任。

    唐炜,男,1968年出生,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广东能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深南能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部主任,深圳市博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能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方电网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副总会计师兼广东能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超高压输电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海南电网公司总会计师。

    刘娥平,女,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财务管理教授,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美国太平洋路德大学访问学者,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系主任、教授,现任中山大学金融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正良,男,1962年出生,法学博士,曾任大连海事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王吉,男,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政工师,曾任航空航天部第602 研究所团委书记、组织部长、党政办书记兼副主任,三亚凤凰机场建设指挥部物资部长,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设备处处长、经营发展部部长,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航空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总公司副总经理,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海南省委省政府首批直接联系重点专家。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4-005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杨吉贵监事会主席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俞建忠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黄明辉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卢建宁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

    (三)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在广东省佛山市枫丹白鹭酒店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亲自出席的监事3名,委托出席的监事2名)。杨吉贵监事会主席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俞建忠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黄明辉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卢建宁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俞建忠主持,胡小波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报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准确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审议程序合法规范,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项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平合理,对公司有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推荐杨吉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推荐胡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推荐张庆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另,公司工会将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组织职工民主选举两名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的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吉贵,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供贸事业部总会计师、中海供贸有限公司计财部主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计财部副部长,计财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计财部部长,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计财部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财务金融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

    胡曙光,男,1969年出生,学士学位,四级高级法官,曾任上海县人民法院颛桥法庭见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见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助理审判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一庭情况组组长、助理审判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审判长助理、助理审判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审判长助理、审判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庭长助理、审判长助理、审判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助理、审判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黄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法务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职工监事、法务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张庆成,男,1974年出生,学士学位,会计师,曾任北京龙德新实业公司出纳、财务部副经理,中海劳务财务部、监审部业务员,中海劳务监审部业务主管、副主任,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监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监审部审计处副处长、处长,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纪检组工作部副部长。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4-006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3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的类型为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4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请参见附件1)。

    5、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7、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选举黄小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2选举俞曾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3选举翁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4选举陈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5选举葛庆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6选举唐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7选举刘娥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8选举胡正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9选举王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杨吉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0.2选举胡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0.3选举张庆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等公告及附件。

    以上提案中7、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9、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要采取累计投票方式选举董事;10、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要采取累计投票方式选举监事。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31日

    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31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参加会议。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2014年4月8日下午14:30前进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4年4月3日-4月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欢迎中小股东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司网站、来访等方式联系公司,发表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本次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6层公司证券部

    邮编:570125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83985

    电子信箱:x.b.hu@haishengshipping.com

    公司网站:www.haishengshipping.com

    传真:0898-68581486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0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896海盛投票20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0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0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委托

    价格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00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00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5.00
    6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6.00
    7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00
    8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00
    9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9.00
    9.01选举黄小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9.01
    9.02选举俞曾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9.02
    9.03选举翁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9.03
    9.04选举陈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9.04
    9.05选举葛庆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9.05
    9.06选举唐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9.06
    9.07选举刘娥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07
    9.08选举胡正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08
    9.09选举王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09
    10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0.00
    10.01选举杨吉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10.01
    10.02选举胡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10.02
    10.03选举张庆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10.03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31日A 股收市后,持有中海海盛A股(股票代码60089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96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96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96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896买入1.00元3股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9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元)申报股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
    董事候选人选举    
    候选人:董事一9.01900100700
    候选人:董事二9.02 100200
    候选人:董事三9.03 100 
    ………… …… 
    候选人:董事九9.09 1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7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序号审议事项所投选举票数(填写具体数字)
    9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01选举黄小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2选举俞曾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3选举翁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4选举陈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5选举葛庆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6选举唐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7选举刘娥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8选举胡正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9选举王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1选举杨吉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0.02选举胡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0.03选举张庆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如果股东本人(本单位)对有关审议事项的投票未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注1: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注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4-007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如果按照新会计估计变更确定船舶的固定资产残值,预计将导致公司2014年合并净利润、净资产均减少约人民币290万元。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的简要说明:

    公司船舶净残值的会计估计拟由按照470美元/轻吨(按照1美元=6.3009元折算为人民币2961.423元/轻吨)确定变更为按照420美元/轻吨(按照1美元=6.0969元折算为人民币2560.70元/轻吨)确定。

    (二)董事会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表决情况。

    2014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全部同意此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船舶固定资产残值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变更日期: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的内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船舶净残值的会计估计为:船舶净残值按照470美元/轻吨(按照1美元=6.3009元折算为人民币2961.423元/轻吨)确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船舶净残值的会计估计为:船舶净残值按照420美元/轻吨(按照1美元=6.0969元折算为人民币2560.70元/轻吨)确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近期公司对自有船舶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鉴于钢材市场废钢价的变动,为了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决定对船舶净残值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按照以上新会计估计变更确定船舶的固定资产残值,预计将导致公司2014年合并净利润、净资产均减少约人民币290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船舶固定资产残值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的假设分析: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1、2013年度,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导致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均减少约人民币230万元。

    2、2012年度,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导致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均减少约人民币210万元。

    3、2011年度,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导致公司2011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均增加约人民币620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孙培廷、潘祖顺、刘娥平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船舶固定资产残值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4-008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股东对投资回报的合理诉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依据。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利润分配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依据是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去盈余公积后的余额)的10%。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出现以下特殊情况之一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达到60%以上;

    2、公司下一年项目投资需支付的资金总额(包括对外投资、建造及购买船舶等)达到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3、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上述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公司可以单纯分配股票股利。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依据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应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报告”中予以披露。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披露时,已有独立董事就此发表意见的,还需同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与程序。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须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股东对投资回报的合理诉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方式和依据。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依据是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去盈余公积后的余额)的10%。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现金分配不得超过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限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能力。

    在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出现以下特殊情况之一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达到60%以上;

    2、公司下一年项目投资需支付的资金总额(包括对外投资、建造及购买船舶等)达到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3、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四)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的条件。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的基础上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网站、公司邮箱、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应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报告”中予以披露。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披露时,已有独立董事就此发表意见的,还需同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与程序。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须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4-009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所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并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中国海运作为跨地区、跨行业和跨国经营的大型航运集团企业,具有强大实力、拥有完善的供应和服务体系,公司利用这些优势,能取得更好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有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关联企业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及其下属全资合资附属企业一直为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海运物料和服务供应,包括修船及改造船舶,船员租赁,燃油、备件、物料等供应,港口代理,买卖船舶代理,提供运输,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及信息咨询等。该等供应和服务是公司日常经营必需的后备支持,也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并执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3年3月22日,公司与中国海运在上海签订了《2013至2015年度海运物料供应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汇总编制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参考2013年度实际发生数据、结合公司运力增长及经营计划,按类别合理预计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有董事9名,9名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王大雄、张荣标、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潘祖顺、刘娥平、胡正良3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此项关联交易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并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开、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2013年度(前次)预计金额2013年度(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方提供修船及改造船舶服务18502087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不存在较大差异。
    关联方提供船员租赁1600764部分船舶租用非关联方船员,2013年度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
    关联方供应燃油、备件、物料等3600023872公司严控成本,且因航线和加油点的改变,2013年度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产生较大差异。
    关联方提供港口代理11001156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不存在较大差异。
    关联方提供买卖船舶代理30033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不存在较大差异。
    关联方提供或接受运输服务11002614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多方揽取货源,加大与关联方合作力度,2013年度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
    关联方提供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及信息咨询650492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不存在较大差异。
    合计4260031018-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本次预计金额

    2014年度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2013年度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方提供修船及改造船舶服务25002087合理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关联方提供船员租赁3500764公司运力增加并合理预计。
    关联方供应燃油、备件、物料等3600023872公司运力增加并合理预计。
    关联方提供港口代理18001156合理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关联方提供买卖船舶代理30033合理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关联方提供或接受运输服务30002614合理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关联方提供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及信息咨询650492合理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合计4775031018-

    注:以上两表中的关联方是指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合资附属企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立荣

    注册资本:69.20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沿海、远洋、国内江海直达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码头与港口的投资;船舶租赁及船舶修造;通讯导航及设备,产品的制造与维修;仓储,堆场;集装箱制造,维修,销售;船舶及相关配件的销售;钢材的销售;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通讯信息服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700号

    (二)关联关系:中国海运持有公司27.49%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及其下属全资合资附属企业与公司有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2013年度,中国海运及其下属全资合资附属企业履行了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了必需的后备支持。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2013至2015年度海运物料供应和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的签署方:

    甲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乙方: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的签署日期:2013年3月22日

    3、交易标的:2013至2015年度,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或安排其下属全资合资附属企业向乙方供应)海运物料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修船及改造船舶,船员租赁,燃油、备件、物料等供应,港口代理,买卖船舶代理,提供运输,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及信息咨询等方面。

    4、交易结算方式:乙方应当按月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并应当最迟在甲方提供供应和服务后的次月15日之前支付。

    5、协议生效条件: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在股东大会通过后才能生效。

    6、协议的生效日期:2013年4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7、协议的期限: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定价政策: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主要按《2013至2015年度海运物料供应和服务协议》约定的如下原则确定。

    1、按照国家法定价格确定;

    2、若无相关的国家法定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

    3、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并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中国海运作为跨地区、跨行业和跨国经营的大型航运集团企业,具有强大实力、拥有完善的供应和服务体系,公司利用这些优势,能取得更好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有利。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