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于2014年3月18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副董事长李全勇、董事赵明奎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袁宝童、赵彦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郑庆跃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3,828,585.07元,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6,382,858.51元和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3,191,429.25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88,290,982.97元,扣除实际分配的2012年度现金股利301,458,441.6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21,086,838.68元。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3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674,769,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2元(含税),计321,555,671.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599,531,167.64 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014年度固定资产计划投资共计31.0亿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4.6亿元,更新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设备购置项目计划投资5.2亿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014年度继续聘用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2014年公司预计支付201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6万元,公司不负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2013年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6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工作变动情况,郑庆跃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赵彦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张萱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董事赵彦虎、独立董事郭耀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年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4月10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年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8、9、1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于2014年3月18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 监事姚志刚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董靖臣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5、6、7、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年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4月10日上午10时30分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3日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度股东年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4月10日上午10时30分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 否 |
2、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否 |
3、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4、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5、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否 |
6、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7、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否 |
8、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4年3月18日召开的七届四次董事会、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4年3月20日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年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上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均可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14年4月8—9日(上午9:00—下午4:00)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津港路99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李静波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及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 |||
2、《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
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5、《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6、《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7、《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8、《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