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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风险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未来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7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委托贷款及其他保本型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
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使用;
3、不得质押。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五)投资期限:单个产品的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由财务部会同投资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
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二)投资方案经法律顾问对相关认购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后,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公司审计督查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
四、 对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经营层具体操作。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20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日出地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所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项目备案情况 |
1 | 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50,000 | 50,000 |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连发改工业发【2011】7号 |
2 | 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18,000 | 18,000 | 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 | 沈蒲备【2010】95号 |
3 | 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15,000 | 15,000 |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连发改工业发【2011】3号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0,000 | 30,000 |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连发改服务发【2011】5号 |
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000 | 12,000 |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连发改高技发【2011】2号 |
6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 |||
合计 | 125,000 | 125,000 |
公司于2013年3月17日、2013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由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
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2013年10月27日、2013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064.40万元受让自然人陈汉文、罗兵合计持有的鹏桑普公司股份中的1218万股,占股份鹏桑普股份总额的14.82%。
公司于2014年1月7日、2014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西部产业园”。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18,146,908.59元。
三、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国债除外);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得质押。
上述现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4、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授权经营层具体操作。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用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意见
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广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21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1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4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4月11日(周五) 下午 1:30
A 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 2014年4月4日。
4、召开地点: 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方式:
1)A 股股东可通过:
①本人亲身出席现场投票;
②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投票;
③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3)关于股东投票方式选择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份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独立董事做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将在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4月8日(9:00—11: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邮编:22224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4月11日
总提案数:7项议案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投票股东 |
752366 | 日出投票 | A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7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7项提案 | 752366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2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3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 1股 | 2股 | 3股 |
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 1股 | 2股 | 3股 |
7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份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7.00 | 1股 | 2股 | 3股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4月4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日出东方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52366 | 买入 | 99.00 | 1股 |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52366 | 买入 | 1.00 | 1股 |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52366 | 买入 | 1.00 | 2股 |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52366 | 买入 | 1.00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99.00 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发生异常,则本次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
附件二: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2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份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