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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二○一四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4—009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二○一四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安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经现场与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14年4月8 日召开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4—010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宏安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006.6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科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及抵押担保,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点: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武辉

    (4)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8,727.24万元,净资产55,141.46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81,201.22万元,净利润-1,364.06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6,524.80 万元,净资产57,019.45万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4,718.50万元,净利润1,947.80万元。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本次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向宏安科技提供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循环授信额度,以及相关费用。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及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3、担保期限: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生效至《授信协议》项下的每笔债务期限届满后两年止;抵押期间自担保生效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止。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查,认为其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属正常业务所需。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进其更好地发展;2、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3、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9,568.6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5,020.43万元,为参股公司山西汾西瑞泰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541.58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提供担保28,006.63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1.70%,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宏安科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宏安科技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4-01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四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3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14年4月8日召开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上午11:00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和公司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14年4月3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 系 人:刘明燕

    邮政编码:032002 电 话:0354-7531034 传 真:0354-7536786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办公室。

    附件:授权委托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审议议题表决意见(同意√、否决×、弃权O)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