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9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3月4日就部分事项进行了更正, 2014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20日下午15:00时在成都郦湾国际酒店六楼(博鳌厅)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69,856,590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计90名,代表股份150,070,7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5名,代表股份145,279,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2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4,791,6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9%。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陈宏、周友苏、马永强分别在本次会议上做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69,856,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共计29,588,527.20元。
鉴于部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按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回购该部分股份,由此将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届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上述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要求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终止项目剩余资金7330.5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2月31日后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期间产生的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待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三泰电子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并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三泰电子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信贷业务,且同意公司为销售公司信贷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150,070,761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所审议的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