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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4-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4—01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举行。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方大特钢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相关的关联方,回避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5,398,413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方大特钢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8,4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彦珩、叶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方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2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4—01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甘肃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甘证监函字【2014】24号)的要求,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披露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详细情况请见2014年2月15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该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仍在与相关方就有关承诺事项进行沟通。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