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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4-012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98元,共计募集资金251,79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21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5,574.41万元,已由国泰君安证券于2010年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5,274.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7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共728万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246,002.4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0,989.4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90,989.4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13.51万元。
本公司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1,692.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1,692.85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亿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41.68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232,682.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02,682.29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955.19万元。截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9,275.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详细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参阅公司对外披露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201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50,000万元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2011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超募资金中30,000万元永久转为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四、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策程序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扩大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超募资金中20,000万元永久转为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超募资金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确保该部分超募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2014年3月2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充分有效利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请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经核查后出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报告认为:“
1、正泰电器使用超募资金2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主营业务发展之需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助于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正泰电器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正泰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4-013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2、融资融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三楼报告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对同意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为方便融资融券券商(以下简称“券商”)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特提供券商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方式如下: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并可根据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析投票。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网址为:www.sseinfo.com.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7、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将诺雅克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2、截止2014年4月8日下午3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办法
1、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会议地点或传真方式办理。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4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4、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9楼证券部
5、联系方式:0577-62877777-9353/9359 传真号码:0577-62763701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自理。
2、现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附件:
1、股东授权委托书
2、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附件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本表打印、复印均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88877 | 正泰投票 | 13 | A股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将诺雅克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 12.00 |
13 |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 13.00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买卖方向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买入 | 1股 |
反对 | 买入 | 2股 |
弃权 | 买入 | 3股 |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正泰电器”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877 | 买入 | 99.00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正泰电器”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对股东大会第二项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877 | 买入 | 2.00 | 1股 |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4-014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0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三条原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8人时;”
现修改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
2、《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零七条原为: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本次章程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4-015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诺雅克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
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诺雅克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98元,共计募集资金251,79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21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5,574.4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于2010年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5,274.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7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共728万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246,002.41万元。
二、拟结项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诺雅克节能型控制及配电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为91,4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67,420万元(含外汇504.4万美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3,990万元。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为24,141.90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为32,871.20万元,其他费用为10,406.90万元。
项目建设投资具体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比例(%) | 备注 |
1 | 建筑工程 | 24,141.90 | 35.81 | 含外汇504.4万美元 |
2 | 设备、安装工程 | 32,871.20 | 48.76 | |
3 | 其他费用 | 10,406.90 | 15.43 | |
合计 | 67,420.00 | 100.00 |
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第一年 投入金额 | 第二年 投入金额 | 第三年 投入金额 |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计划资金使用 | 91,410 | 85,410 | 18,520 | 28,064 | 38,826 |
三、诺雅克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诺雅克节能型控制及配电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节余资金为202,607,585.05元,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节余资金 | 节余资金占拟投入金额比例 |
诺雅克节能型控制及配电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85,410.00 | 65,149.25 | 20,260.75 | 23.72% |
注:该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不包含拟投入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由于诺雅克项目进展顺利,设备投产后,产品的市场开拓好于此前预期,销售产品的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预计诺雅克项目自身的现金流状况能够支撑其后续发展,此前招股说明书中预计的23,9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将超过该项目未来的流动资金需求。
四、诺雅克募投项目结项的原因
诺雅克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85,410.00万元,建设期3年。诺雅克项目是公司进一步开拓高端产品市场的重要举措,“诺雅克”品牌采用新的商标及品牌形象,从高起点进入低压电器的中高端市场,目标市场包括国内工程项目市场和海外市场。自2009年开工建设以来,项目稳步推进。2011年,上海诺雅克电气有限公司(为该募投项目设立的子公司,以下简称“诺雅克电气”)超额完成全年指标,实现销售收入9,332.34万元,同比增长13.08倍。2012年,诺雅克电气实现销售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1.46倍。2013年,诺雅克电气实现销售收入35,588.4万元,同比增长54.57%,取得净利润1,807.63万元,实现首次盈利。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诺雅克节能型控制及配电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工。诺雅克电气基本完成了低压电器的系列产品开发和完善,正式推出智能配电系统Inpower;光伏系统Solarinel;智能控制器Smart unit三大解决方案和产品平台。诺雅克通过聚焦行业,以光伏新能源行业为突破口,推出光伏用元器件和系统解决方案,在多个行业内初步奠定了市场地位。
因此,公司认为“诺雅克节能型控制及配电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实现此前的产能目标,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诺雅克节能型控制及配电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五、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由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诺雅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2,607,585.05元永久转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上述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相关的承诺事项
上述诺雅克项目节余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公司承诺将不用于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确保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七、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将诺雅克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转为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募投项目诺雅克予以结项,是在对经济环境、市场需求、项目产能达标情况等方面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经审慎研究决定的。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结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此事项表示同意。并请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诺雅克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诺雅克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02,607,585.05元永久转为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经核查,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
1、正泰电器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上述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正泰电器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