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新闻工作办法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颜剑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中国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新闻发布的机制及形式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在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上,证监会依法主动公开各类监管信息,如涉及资本市场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改革事项,关系公众和市场切身利益,须向社会通报或公开征求意见的。社会舆论已经或可能广泛关注的热点事件,属于监管职责范围之内应予以公开说明的;对已发布或公开征求意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改革事项需进一步阐释说明的;对监管对象采取重大监管措施、重大案件立案调查以及决定终结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市场禁入措施的,应当及时进行新闻发布。
同时,《办法》也规定了新闻发布机制和形式。包括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会、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元化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健全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协调媒体采访、提供新闻素材等新闻工作形式。《办法》还明确,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归口管理新闻工作,设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职位,并明确其主要职责。
此外,《办法》还要求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切实履行与自身市场组织和监管职能相对应的新闻工作职责,真实、准确、及时对外发布新闻,回应社会关切。证券期货行业协会及上市公司协会应当以促进证券期货行业和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平市场原则为指导思想,主动做好新闻工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办法》的发布既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的具体体现,也是切实维护公众和市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与市场主体沟通互动,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暂行办法》(证监发〔2005〕2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