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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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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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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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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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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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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2014-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4-006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独立董事梁蓓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红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3月3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3月21日,本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亲自出席的10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1人(独立董事梁蓓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红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总经理201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5,136,639,784.35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4,369,466.72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3,296,286.27元以及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股利6,664,077,420.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700,075,247.5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74,971,858.64元。

    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拟订了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3年年末总股本103,818 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74元(含税),共分配利润4,644,817,320元,剩余31,330,154,538.6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7、《公司2013年度董事长激励基金计发方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2013年度年薪方案》的规定,决定计提2013年度董事长激励基金4,558,781.01元,并按上述方案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财务总监计发。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3名董事回避表决,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并获一致同意。

    8、《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请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0、《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1、《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2、《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3、《董事长2014年度年薪方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方案中所拟定的公司董事长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奖励年薪三部分组成。1)基本年薪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4倍;2)效益年薪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8倍乘以风险系数,风险系数由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确定,当风险系数大于或小于100%时分段计算效益年薪;3)奖励年薪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4倍乘以奖励调节系数,奖励调节系数由营业收入三年平均增长率、净利润三年平均增长率、资本三年平均增长率确定,当奖励调节系数大于或小于100%时分段计算奖励年薪。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1名董事回避表决,由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14、《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2014年度年薪方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上述方案中所确定的公司总经理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董事长激励基金三部分组成。1)基本年薪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4倍;2)效益年薪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8倍乘以风险系数,风险系数由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确定,当风险系数大于或小于100%时分段计算效益年薪;3)董事长激励基金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4倍乘以激励调节系数,激励调节系数由营业收入三年平均增长率、净利润三年平均增长率、资本三年平均增长率确定,当激励调节系数大于或小于100%时分段计算董事长激励基金。2、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年薪每人分别按总经理年度年薪的80%计提、计发。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3名董事回避表决,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15、《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4-008)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会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预计2014年度内交易金额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6名董事(袁仁国、刘自力、季克良、赵书跃、吕云怀、谭定华)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16、《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4-009)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充分利用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业务职能,财务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下同)提供金融服务,预计2014年度内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不超过83亿元,财务公司向其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不超过26.85亿元(其中,贷款14.85亿元,贴现4.5亿元,保函7.5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6名董事(袁仁国、刘自力、季克良、赵书跃、吕云怀、谭定华)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17、《关于投资茅台酒“十二五”扩建技改项目中华片区第二期茅台酒制酒工程技改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投资公告》,编号:临2014-010)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建设茅台酒“十二五”扩建技改项目中华片区第二期茅台酒制酒工程技改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291,455.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为266,732.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24,723.20万元,所需资金拟由公司自筹解决。

    18、《关于滨河路道路建设及河堤加固项目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自筹资金约23,200万元实施公司滨河路道路建设及河堤加固项目,所需资金拟由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已经由仁怀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仁怀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滨河路道路建设及河堤加固项目备案的通知(仁发改备案[2014]4号)》备案确认。

    19、《关于老厂区主干道路网改造工程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自筹资金约6,430万元实施老厂区主干道路网改造工程,所需资金拟由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已经由仁怀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仁怀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老厂区主干道路网改造工程备案的通知(仁发改备案[2014]7号)》备案确认。

    上述议案中,第1、3、4、5、6、8、11、12、13、15、16、1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4-007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一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会主席罗双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监事张毅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3月3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3月21日下午,本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的2人,授权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的1人(监事会主席罗双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监事张毅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张毅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计发董事长2013年度奖励年薪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按照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长2013年度年薪方案》的规定,同意计发给公司董事长2013年度奖励年薪616,051.49元。

    4、《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5、《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董事长2014年度年薪方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2014年度年薪方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4-008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销售本公司产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阳市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运输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商业、办公用房出租、停车场管理;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以上涉及行政审批或许可的经营项目,须持行政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13年11月30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67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07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贵州茅台酒

    (二)交易的名称和类别:销售产品、商品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销售价格与公司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向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

    (二)销售方: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四)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公司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

    (五)交易金额: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

    (六)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与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经销商销售产品采取的结算方式相同

    (七)交易期限:2014年12月31日止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经营效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负面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经营效益。本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同意本议案。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4-009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等议案。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6名董事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本次预计金额预计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款83.0043.6825.6927.7326.82
    贷款、贴现及保函26.8592.590.160.91100.00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阳市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运输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商业、办公用房出租、停车场管理;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以上涉及行政审批或许可的经营项目,须持行政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13年11月30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67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07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所知悉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经营运作能力,经过科学分析和合理的判断,认为关联人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关联关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业务职能,财务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下同)提供金融服务,预计2014年度内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不超过83亿元,财务公司向其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不超过26.85亿元(其中,贷款14.85亿元,贴现4.5亿元,保函7.5亿元)。

    (二)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内约定,不得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2、贷款、保函及贴现服务

    相关利(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行利(费)率及现行资金市场状况协商确定,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期同档次利(费)率。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业务职能,并按出资比例享有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取得的利润。本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方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公司将按出资比例享有财务公司未来经营中取得的利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4-010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投 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茅台酒“十二五”扩建技改项目中华片区第二期茅台酒制酒工程技改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约为291,455.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为266,732.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24,723.20万元

    一、投资概述

    根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建设茅台酒“十二五”扩建技改项目中华片区第二期茅台酒制酒工程技改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291,455.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为266,732.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24,723.20万元,所需资金拟由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已经仁怀市经济贸易局出具《贵州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仁经贸技改备案[2014] 4、5号)》备案确认。

    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投资,该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

    仁怀市茅台镇中华村、太平村。

    2、项目建设规模、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 1,339亩,总建筑面积41,1290 平方米。项目主要包括:200吨/年制酒生产房15栋,酒库40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3、项目建设期:2014年3月—2015年3月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及现状,该项目完工交付投产后,拟新增3000吨/年茅台酒基酒生产能力,新增56,435吨贮酒能力。根据茅台酒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及市场因素预测,每年销售收入可达34.02亿元,税金12.57亿元,年利润总额20.86亿元,投资利税率为71.6%,投资利润率为37.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9.2年(包括建设贮存期5年)。

    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对于充分利用茅台独特生态自然环境等资源,依托公司在资金、工艺及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稳步扩大茅台酒生产能力,进一步发挥茅台酒的品牌优势,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促进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