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4年3月1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研发支出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会计政策中“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中进行核算”变更为“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进行费用化处理,并计入管理费用”,变更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此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此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谢衡先生、温桂林先生、杨玉杰先生及第三届独立董事黄杰先生、李玉中先生、戴仲川先生均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注: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谢衡先生、温桂林先生、杨玉杰先生已于2013年12月25日届满。
5、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78,038.94万元,同比增长15.35%;实现利润总额20,950.12 万元,同比增长22.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47.61万元,同比增长22.04%。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股本242,9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现60,72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55,226,777.34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2013年度募资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全体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玉中先生回避表决。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原定捐款单位改为向晋江市安海慈善协会捐款的议案》。
2013年6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晋江慈善总会捐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晋江市慈善总会捐款人民币100万元,用于养正中学的扩建项目。现将原捐款单位晋江市慈善总会变更为晋江市安海慈善协会,捐款金额不变,仍为人民币100万元,该笔款项仍用于养正中学的扩建项目。
16、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申请20,000万元(贰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用作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具体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保荐机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3月1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为进一步规范研发支出的核算,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此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3年1月1日
(二)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研发支出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对会计政策中“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中进行核算”变更为“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进行费用化处理,并计入管理费用”。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中“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中进行核算”变更为“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进行费用化处理,并计入管理费用”。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研发支出的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项目的金额,但对资产负债表和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公司已经对2012年度比较利润表进行了重新表述。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影响本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减少51,300,771.61元,管理费用增加51,300,771.61元;影响2012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减少45,087,485.91元,管理费用增加45,087,485.91元。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为进一步规范研发支出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会计政策中“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中进行核算”变更为“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进行费用化处理,并计入管理费用”。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募资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2年4月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截至2012年5月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784.4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0,809.7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0,454.9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54.8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3年度,本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271.4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13.81万元,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投资收益216.66万元,收回上年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收回本年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本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11,300.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668.7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055.9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项 目 | 金额(万元) |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初余额 | 40,809.70 |
减: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71.43 |
加:收回上年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减:本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26,000.00 |
加:收回本年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 | 11,3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13.81 |
加:保本理财投资收益 | 216.66 |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 6,668.74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3年4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修订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兴业公司 | 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 411762364113 | 募集资金专户 | 9,545,601.09 |
瑞森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 | 2310014210000098 | 募集资金专户 | 1,819.2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 | 7343210182400006871 | 募集资金专户 | 5,514.2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 | 1408012219008069255 | 募集资金专户 | 252,822.6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999012095110888 | 募集资金专户 | 6,881,686.32 | |
999012095110504 | 定期存款户 | 50,000,000.00 | ||
合 计 | 66,687,443.52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1,570.82万元(其中2013年度利息收入1,215.7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累计2.20万元(其中2013年度手续费1.98万元),保本理财投资收益216.6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77,785,281.42元,该预先投入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20551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
2012年7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以77,785,281.42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4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2012年10月30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2、本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3年4月24日起至2014年4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2013年4月25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本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已于2013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2013年7月22日、7月26日、8月8日分别将3,000.00万元、16,600.00万元、400.00万元合计20,0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度,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较原计划的601,834,400.00元募集资金超额募集70,559,264.05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后净额680,063.99元,实际超募资金71,239,328.04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本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实施该事项。
(2)截至2012年8月3日,本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1,188,679.67元(与超募资金余额10,559,264.05元的差额629,415.62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后净额所致)。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资金账户。超募资金账户银行最后一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后净额为50,648.37元。本公司已于2012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实施该事项。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于2013年4月26日公告。该议案于2013年5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此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 2.5 亿元。该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银行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 未到期理财金额 |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 存入日 | 到期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 | 中银智荟理财计划2013年184期(AMZYZH13184) | 53,000,000.00 | 5.60% | 2013/12/5 | 2014/3/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 | 汇利丰2013年339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HF133399) | 25,000,000.00 | 5.80% | 2013/12/31 | 2014/2/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 | 汇利丰2013年311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HF133114) | 20,000,000.00 | 5.00% | 2013/12/6 | 2014/1/1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 | 汇利丰2013年339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HF133399) | 15,000,000.00 | 5.80% | 2013/12/30 | 2014/2/7 |
合计 | 113,000,000.00 |
说明:截至报告日,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按期收回。
2、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410.00万元,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款项410.00万元。
3、2013年3月20日、25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本公司自有资金504万元、378万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409162647791账户)。2013年4月12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此次调整后原“福建瑞森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蓝湿皮项目”仅建设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18,252.24 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8,465.56 万元,该部分资金将暂缓使用。该事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3,487.43万元。201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3月 21 日
附表1: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239.3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71.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3487.4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055.9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06%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 | 否 | 19,978.21 | 19,978.21 | 3,448.77 | 12,868.32 | 64.41% | 2014-12-31 | 1,259.39 | 是 | 否 |
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 | 是 | 13,487.43 | 306.06 | 306.06 | 2.27% | 201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 是 | 40,205.23 | 18,252.24 | 5,516.60 | 10,757.59 | 58.94% | 201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183.44 | 51,717.88 | 9,271.43 | 23,931.97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否 | 1,123.93 | 1,123.93 | 1,123.93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7,123.93 | 7,123.93 | 7,123.93 | |||||||
合计 | — | 67,307.37 | 67,307.37 | 21,784.47 | 21,784.47 | — | — | —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该事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3,487.43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 2012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7,778.53万元。本公司于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本公司于2013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实际于2013年4月25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本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通过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实际于2013年7月22日、7月26日、8月8日分别将3,000.00万元、16,600.00万元、400.00万元合计20,0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金额为7,055.93万元,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23.93万元(含超募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及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68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均已执行完毕。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668.7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3、2013年3月20日、25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本公司自有资金504万元、378万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409162647791账户)。2013年4月12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4、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410.00万元,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回款项410.00万元 。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 ||||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 ||||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中填写。 |
附件2
201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 |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 13,487.43 | 13,487.43 | 306.06 | 306.06 | 2.27% | 201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 18,252.24 | 18,252.24 | 5,516.60 | 10,757.59 | 58.94% | 201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此次调整后原“福建瑞森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仅建设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18,252.24 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8,465.56 万元,该部分资金将暂缓使用。该事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3,487.43万元。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1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 是/否/不适用 | 说明 |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 ||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 是 | |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 是 | |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 是 |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 --- |
(1)募集资金使用 | 是 | |
(2)对外担保 | 是 | |
(3)关联交易 | 是 | |
(4)证券投资 | 是 | |
(5)风险投资 | 是 | |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是 | |
(7)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 是 | |
(8)对外投资 | 是 | |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 是 | |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 是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 是 | |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 是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是 | |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 ||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完整进行回复。 | 是 | |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 是 | |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 是 | |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 ||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管理做出规定。 | 是 | |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 是 | |
3、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责任,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 是 |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通知董事会秘书。 | 不适用 | |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 ||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是 | |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 是 |
(下转B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