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2版)
1、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四)董事会报告部分。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恒立液压)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人员齐备,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3、2013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划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一至议案十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4-007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160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5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250.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33,249.4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4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5,371.5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400.00万元,共计50,771.54万元。截至2013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567.2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2,682.2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支出)累计6,319.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9,001.28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1年10月11日,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湖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3年5月31日,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原名“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液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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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账户为“年产20万只挖掘机专用油缸”募集资金项目对应账户,由于该项目已完成,2013年9月公司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
注2:该账户为子公司恒立液压2013年新设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对应 “液压泵阀项目”。
三、 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35,371.5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款项15,400.00万元,共计50,771.54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567.2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高精液压铸件项目46,394.89万元、12万只挖掘机专用油缸技改项目11,430.76万元,液压泵阀项目14,786.33万元。另外,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400.00万元。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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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油缸”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恒立油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5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50.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33,249.4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4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5,371.5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400.00万元,共计50,771.54万元。截至2013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567.2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2,681.2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累计6,319.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9,001.28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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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2013年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一)关于以超募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的《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和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液压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20,000.00万元, 其中已投入项目建设14,786.33万元。 目前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
(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的《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超募资金25,689.9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补充流动资金15,40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恒立油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宏
张 逊
保荐机构盖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4-008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
(恒立液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
● 变更项目名称: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原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恒立液压”)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9,060.25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201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项目计划投资额29,999.92万元,预计建设期为1年(详见2012年4月17日公告)。现项目已完工,实现批量生产,公司将对该项目实施结项。截至2014年2月末,该项目累计投入11,687.7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18,312.21万元,加专户累计利息748.04万元,结余超募资金总计19,060.25万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130,769.88万元的14.56%。
2、恒立液压项目概况
201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2013年4月27日公告)。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60,000万元注册资金由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自有资金37,000万元和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自有资金3000万元分期投入;其余资金计划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拟由恒立液压自筹、股东增资或借款等方式筹集。截至2014年2月末,恒立液压注册资本金已到位36,000.00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31,595.5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已使用完毕,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上海立新部分注资。
现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恒立液压项目,作为恒立液压注册资本金的后续投入。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以超募资金投资12万支挖掘机专用油缸技改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9,999.92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完成累计投资11,430.76万元,其中2013年度投资5,287.32万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18,569.16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收取资金利息(已扣手续费)726.94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296.05万元。明细如下:
■
另:2014年1-2月,已使用募集资金256.90万元,收取利息21.10万元。2月末余额19,060.25万元。
(二)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原因
截止2014年2月末,该项目共投入超募资金11,687.7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18,312.21万元,节约金额占承诺投资额的61.04%,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原因是:
1、根据工程机械行业近年来持续调整的变化趋势,公司充分利用现有20万只挖掘机油缸生产线的配套优势,减少部分共用设备的购置;同时,公司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项目环节进行优化,并优化了设备选型;
2、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项目开支及流动资金的投入。
3、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口设备的有利影响。
因为采取了上述措施,在满足达到项目设计产能的基础上,大大降低了本项目的投入。
(三)使用结余超募资金投资恒立液压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将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超募资金全部投入恒立液压项目,可以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有效地降低了公司对恒立液压后续注册资本金投入而产生的融资成本,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恒立液压项目的具体情况、市场前景及风险提示
恒立液压项目的具体情况、市场前景及风险提示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的公告》及该项目的申请报告。
四、恒立液压项目的进展情况
恒立液压项目截至2014年2月末已投入31,595.53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土地及设备购置,其中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已使用完毕。目前该项目厂房已封顶,计划厂房基建于2014年7月基本完成,达到设备进场安装的条件,2014年三季度设备开始进场安装,预计2014年四季度达到试运行条件。同时新产品液压泵、液压阀的研制正在抓紧推进之中,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为此已拟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5、恒立液压项目申请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2日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油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恒立油缸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6号”文核准,恒立油缸首次公开发行10,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1,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250.5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3,249.49万元,其中募投资金102,479.61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130,769.88万元。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高精液压铸件项目人民币46,394.89万元,12万只挖掘机专用油缸技改项目人民币11,430.76万元,用于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项目14,786.33万元。另,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400.00万元。
三、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201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9,999.92万元,预计建设期为1年。现项目已完工,实现批量生产,公司将对该项目实施结项。截至2014年2月末,该项目累计投入11,687.7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18,312.21万元,加专户累计利息748.04万元,结余超募资金总计19,060.25万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130,769.88万元的14.56%。
四、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简称“恒立液压”)基本情况
201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60,000万元注册资金由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自有资金37,000万元和上海立新液压有限公司自有资金3000万元分期投入;其余资金计划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拟由恒立液压自筹、股东增资或借款等方式筹集。
截至2014年2月末,恒立液压注册资本金已到位36,000.00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31595.5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已使用完毕,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上海立新部分注资。目前该项目厂房已封顶,计划厂房基建于2014年7月基本完成,达到设备进场安装的条件,2014年三季度设备开始进场安装,预计2014年四季度达到试运行条件。同时新产品液压泵、液压阀的研制正在加速推进之中。
五、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超募资金全部投入恒立液压项目,作为恒立液压注册资本金的后续投入。公司本次拟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结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原因
截止2014年2月末,该项目共投入超募资金11,687.71万元,尚未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18,312.21万元,节约金额占承诺投资额的61.04%,主要原因是:
1、根据工程机械行业近年来持续调整的变化趋势,公司充分利用现有20万只挖掘机油缸生产线的配套优势,减少部分共用设备的购置;同时,公司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项目环节进行优化,并优化了设备选型;
2、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项目开支及流动资金的投入。
3、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口设备的有利影响。
因为采取了上述措施,在满足达到项目设计产能的基础上,大大降低了该项目的投入。
(二)使用结余超募资金投资恒立液压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将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超募资金全部投入恒立液压项目,可以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有效地降低了公司对恒立液压后续注册资本金投入而产生的融资成本,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变更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投资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宏
张 逊
保荐机构盖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4-009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且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投资授权截止日为2014年4月27日。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提议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1年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恒立油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6号”文核准,恒立油缸首次公开发行10,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1,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250.5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3,249.49万元,其中募投资金102,479.61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130,769.88万元。
二、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只挖掘机专用油缸项目”、“年产5万只重型装备用非标准油缸项目”和“液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额102,479.61万元。截至2013年末,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102,555.23万元,以上项目均已基本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
2、高精密液压铸件项目
201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高精密液压铸件的议案》,计划投资额59,600.00万元(详见2011年11月29日及2011年12月16日公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46,394.89万元,剩余13,205.11万元。
3、12万只挖掘机油缸技改项目
201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计划投资额29,999.92万元(详见2012年4月17日及2012年5月19日公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11,430.76万元,剩余18,569.16万元。
4、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项目(原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项目)
201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常州立新液压有限公司的议案》,确定投入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详见2013年4月27日公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恒立液压注册资本金已到位36,00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上海立新部分注资,该项目前期厂房建设、土地及设备购置等已累计投入资金14,786.33万元。
另外,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1,169.96万元,加截止201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约4,520.00万元,共计25,689.9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补充流动资金15,400.00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 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567.2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2,682.2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累计6,319.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9,001.28万元。以上各项目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公告《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1、理财产品品种
投资的产品品种只能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短期(不超过365天)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如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及资产管理型理财产品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1年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证券投资部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投资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受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由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
(6)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7)公司承诺本次投资行为授权有效期内不进行证券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投资、委托贷款等证监会、上交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超募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为此已拟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人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2日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油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恒立油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6号”文核准,恒立油缸首次公开发行10,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1,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250.5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3,249.49万元,其中募投资金102,479.61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130,769.88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567.2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2,682.2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累计6,319.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9,001.28万元。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3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投资授权截止日为2014年4月27日。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1、理财产品品种
投资的产品品种只能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短期(不超过365天)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2、购买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1年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证券投资部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投资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受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由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
(6)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7)公司承诺本次投资行为授权有效期内不进行证券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投资、委托贷款等证监会、上交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超募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认为:恒立油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同时,平安证券提请恒立油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平安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宏
张 逊
保荐机构盖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4-010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授权截止日为2014年8月16日。
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作用,董事会提议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较上期投资品种局限于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本期增加公司可选择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范围,并将投资授权期限延长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合理进行现金管理。
2、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 投资品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品种只能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短期(不超过365天)的保本型或低风险金融产品,如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及资产管理型理财产品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4、 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授权截止日为2015年8月16日。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证券投资部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投资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受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由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
6、 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7、 公司承诺本次投资行为授权有效期内不进行证券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投资、委托贷款等证监会、上交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合理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于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同时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4-011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18日
●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1日
● 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公司拟定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10点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现场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东面3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融资计划(2014-2016)》;
11、《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2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恒立液压)的议案》;
12、《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13、《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
2014年4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9-86163673
2、传真:0519-86153331
3、联系人:张小芳 周佳立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9号。
5、邮政编码:213167
6、电子信箱:hlzqb@hengli-mail.cn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字(身份证号):
代表股份数:
授权日期: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议案
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则可以按以下方式表决:
■
如果股东想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则可以按以下方式表决: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恒立油缸”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拟投 同意 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拟投 反对 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拟投 弃权 票,其申报如下:
■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拟投 同意 票,只要将买卖价格改为“99.00元”,申报股数改为“1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也可以对各议案进行分项表决申报,表决可以按照任意次序,但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或者申报不全的均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