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接B30版)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379号文件核准,2008年4月14日,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8,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57元,共计募集资金8,914,66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69,378,5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8,745,281,4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8年4月14日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划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磊验字[2008]第8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募投资金7,250,379,286.33 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资金6,150,097,826.33元,补充流动资金1,100,281,460.00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3,715,563.08 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55,041,329.19 元;
3、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5,360.29 元。
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904,793,741.65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786,114,147.47元。
(四)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如下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单位 | 开户行 | 募集金额 | 期末金额 | ||
定期 | 活期 | 合计金额 | ||||
1 | 金钼股份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4,045,281,460.00 | 1,650,000,000.00 | 37,728,483.27 | 1,687,728,483.27 |
2 | 金钼股份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高新支行 | 1,000,000,000.00 | 40,435,476.65 | 40,435,476.65 | |
3 | 金钼股份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1,000,000,000.00 | |||
4 | 金钼股份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200,000,000.00 | |||
5 | 金钼股份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500,000,000.00 | |||
6 | 金钼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 500,000,000.00 | |||
7 | 金钼股份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 500,000,000.00 | |||
8 | 项目建设专户注 | 57,950,187.55 | 57,950,187.55 | |||
8,745,281,460.00 | 1,650,000,000.00 | 136,114,147.47 | 1,786,114,147.47 |
注:为便于对钼金属工业园、矿冶分公司、化学分公司的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结算,公司开立了项目建设专用结算账户,其余额为募集资金专户转入项目建设专户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执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两次修订,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执行。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2008年12月22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合称“公司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使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公司保荐人,接受保荐人代表的监督。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募投资金7,424,094,849.41 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资金6,323,813,389.41元,补充流动资金1,100,281,460.00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73,715,563.08 元,具体明细如下:
1、选矿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4.77亿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463,200,000.00元,本年度投入金额 57,034,145.22 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461,877,617.86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1,322,382.14 元 ,截至期末资金投入进度99.71%。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产,运行状态良好。
2、钼金属深加工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22.2亿元,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332,600,000.00 元,本年度投入金额78,360,317.17 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307,711,633.4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24,888,366.60 元,截至期末资金投入进度98.13%。已建成的各车间运行状态良好,钼板材车间正在加紧建设,目前厂房主体结构已完成,主要设备进入安装阶段,预计2014年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
3、6500吨/年钼酸铵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3.1亿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96,620,000.00元,本年度无资金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196,619,910.83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89.17 元,截至期末资金投入进度100%。目前项目已建成投产,竣工财务结算报告也已编制完成,最终投资额为196,765,940.80元,节余资金113,234,059.20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办理。
4、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综合利用制酸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5.31亿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521,560,000.00元,本年度投入金额 13,800.00 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493,166,933.76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28,393,066.24 元,截至期末资金投入进度94.56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制酸部分已正常生产。
5、工业氧化钼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8.95亿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895,000,000.00元,本年度无资金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895,140,736.20 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 140,736.20 元,截至期末资金投入进度100.02%。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产,运行状态良好。
6、南露天开采项目采工程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2.46亿元,本年度无资金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44,738,230.00元。项目已开始正常生产,竣工财务决算已编制完成,项目最终投资额为245,145,230元,节余资金为854,770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办理。
7、南露天开采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4.89亿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449,180,000.00 元,本年度投入金额8,737,369.69 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447,812,335.46 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1,367,664.54 元,截至期末资金投入进度99.70 %。项目已开始正常生产,竣工财务决算已编制完成。项目最终投资额为512,770,530.72,其中:使用募集资金451,357,792.63,节余资金为37,642,207.37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办理。
8、栗西沟尾矿库延长服务年限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2.03亿元,本年度无资金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2,160,123.30元。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终止实施,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办理。
9、北露天矿排土场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2.99亿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92,240,000.00 元,本年度投入金额 29,569,931.00 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69,726,768.60 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22,513,231.40 元,截至期末资金投入进度92.30 %。项目未按计划完成的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工作进展较慢,致使项目进度有所拖延。目前项目已取得重大进展,大部分搬迁工作已完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14年。
(二)以前年度完成的募投项目情况
1、支付金堆城钼矿采矿权出让款。承诺投资总额10.58亿元,已累计投入金额1,058,170,400元,公司已于2008年全部支付完毕。
2、收购汝阳公司股权项目。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9.17亿元,已累计投入金额916,688,700元,公司已于2008年全面完成对汝阳公司65%股权收购。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08年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有资金884,191,327.67元。2013年无资金置换事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由于受有色金属行业深度影响,公司自A股上市以来,部分募投项目进度有所延缓,截止到2013年底,绝大多数项目虽已建成投产,但尚未完成竣工结算。保荐人已经建议公司2014年度内,尽快对“选矿工艺升级改造”项目、“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综合利用制酸”项目、“工业氧化钼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同时,公司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进“钼金属深加工建设”项目、“北露天矿排土场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745,281,460.00 |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73,715,563.0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7,424,094,849.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亿元) | 调整后投资总额(亿元)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选矿工艺升级改造 | 4.77 | 4.77 | 463,200,000.00 | 57,034,145.22 | 461,877,617.86 | -1,322,382.14 | 99.71 | 2011 | 78,923,600.00 | 否注3 | 否 | |
钼金属深加工建设 | 22.2 | 22.2 | 1,332,600,000.00 | 78,360,317.17 | 1,307,711,633.40 | -24,888,366.60 | 98.13 | 2014 | 不适用 | 否注1 | 否 | |
6500吨/年钼酸铵生产线 | 3.1 | 3.1 | 196,620,000.00 | 196,619,910.83 | -89.17 | 100.00 | 2009 | 15,209,700.00 | 否注3 | 否 | ||
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综合利用制酸 | 5.31 | 5.31 | 521,560,000.00 | 13,800.00 | 493,166,933.76 | -28,393,066.24 | 94.56 | 2012 | -37,273,200.00 | 否注3 | 否 | |
工业氧化钼生产线技术改造 | 8.95 | 8.95 | 895,000,000.00 | 895,140,736.20 | 140,736.20 | 100.02 | 2010 | 37,431,800.00 | 否注3 | 否 | ||
南露天开采项目采矿工程 | 2.46 | 2.46 | 244,738,230.00 | 244,738,230.00 | 100.00 | 2009 | 54,319,400.00 | 否注3 | 否 | |||
南露天开采项目二期工程 | 4.89 | 4.89 | 449,180,000.00 | 8,737,369.69 | 447,812,335.46 | -1,367,664.54 | 99.70 | 2012 | 否 | |||
栗西沟尾矿库延长服务年限 | 2.03 | 2.03 | 32,160,123.30 | 32,160,123.30 | - | 100.00 | 2009 | 不适用 | 已终止 | 是 | ||
北露天矿排土场建设 | 2.99 | 2.99 | 292,240,000.00 | 29,569,931.00 | 269,726,768.60 | -22,513,231.40 | 92.30 | 2014 | 不适用 | 否注2 | 否 | |
支付金堆城钼矿采矿权出让款 | 10.58 | 10.58 | 1,058,170,400.00 | 1,058,170,400.00 | - | 100.00 | 2008 | 未承诺 | 否 | |||
收购汝阳公司股权 | 9.17 | 9.17 | 916,688,700.00 | 916,688,700.00 | - | 100.00 | 2008 | 未承诺 | 否 | |||
合计 | — | 76.45 | 76.45 | 6,402,157,453.30 | 173,715,563.08 | 6,323,813,389.41 | -78,344,063.8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注1、钼金属深加工建设项目:由于钼板材生产线投资大,技术要求高,公司多次进行技术论证,致使项目进度较慢,2013年9月开始施工,目前厂房主体结构完成,主要设备进入安装阶段;注2:北露天矿排土场建设项目:由于移民搬迁工作进展较慢,致使项目进度有所延缓;注3:选矿工艺升级改造、6500吨/年钼酸铵生产线、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综合利用制酸、工业氧化钼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南露天开采项目均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因为钼硫产品市场需求不旺,市场价格较原预计价格大幅下滑,致使未达到预期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栗西沟尾矿库延长服务年限项目: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终止实施。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884,191,327.67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结余1,786,114,147.47元。结余原因主要是在建项目尚未使用金额及终止项目结余金额。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募集金额超出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1,100,281,460.00元 |
注1:“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本年度投入金额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1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8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中瑞岳华、国富浩华于2013年4月30日合并成立的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具有A+H股审计资格,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员工9000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500人,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23人,多人持有境外执业证书,多人被国务院职能部门、各地政府、注协聘为顾问、专家委员等,多人担任国家和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在全国设有36家分所,分布在上海、天津、陕西等地,执业网络完善。
近年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严谨的专业态度、成熟的工作经验、良好的沟通能力,依托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和高素质专业人员的精诚合作,凭借自主开发的先进计算机执业辅助系统,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家核电、国旅集团、中国远洋集团、航天科工集团、鞍钢集团、中煤集团、南航集团、东风汽车等40余家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339家境内上市公司,多家H股、B股、S股上市公司,近300家金融机构,4000余家常年审计客户提供高品质、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高起点谋划全局、高标准推动发展、高水平开展工作、高要求砥砺精神,以“专业报国、服务社会、成就员工”为己任,创新体制机制,砥砺合伙文化,培育高端人才,提供增值服务,在规范合伙制运行和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着力实现瑞华的“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信息化、品牌化”发展,努力将瑞华所打造成为行业认同、社会信赖的民族品牌事务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名列全国第三位,本土所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