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4-018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3月21日上午9时,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峻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201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69.78万元,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18,745.70万元,扣减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64.99万元、支付2012年度股东红利1,121.60万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828.90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3,649.87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8,750.43万元,扣减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64.99万元、支付2012年度股东红利1,121.60万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913.71万元。
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319,919股为基数,拟在2014年向全体股东实行每10股派发现金0.6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45.92万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决定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报酬共计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七项内容均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3年度审计情况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安排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4月23日(周三)上午9:30分,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谊宾馆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刊登的《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4-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免去龚东升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和提议副总经理黄炎水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龚东升先生不能正常履行相应职务,董事会决定免去龚东升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后续将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新的总经理,在公司聘任新的总经理之前,董事会决定由公司副总经理黄炎水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4-019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3月21日上午,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姜立鹤先生主持,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审核认为:(1)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以2013年末总股本224,319,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的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能依法和依据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上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龚东升先生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拘留审查,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依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在执行公司职务期间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3)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各项财务报表所列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4)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4-020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 分,时间半天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6日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谊宾馆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分,时间半天
3、会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谊宾馆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7、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邮递、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楼公司办公室
邮 编:315000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
传 真:(0574)87367996
联 系 人:钟山、聂长青
(六)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
7 |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 | 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
(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