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董事会五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4-01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五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五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5日在中南大厦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进行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融资暨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筑”)、广饶中南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饶中南”)、泰安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中南”)、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签订《债权收购协议》等一系列协议,由信达资产以50000万元的价格受让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建筑持有的广饶中南、泰安中南50000万元的应收债权,二年内广饶中南、泰安中南分期向信达资产偿还此债务。本公司为广饶中南、泰安中南按期偿还此债务提供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融资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4月14日上午9点以现场方式在海门常乐镇中南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一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4-02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融资暨向子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五十三次会议于 2014年3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权融资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筑”)、广饶中南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饶中南”)、泰安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中南”)、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签署《债权收购协议》、《债务重组合同》、《债务重组保证合同》。
●因此次合作涉及公司为广饶中南、泰安中南提供担保,且广饶中南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债权融资暨提供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生效实施。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担保数量: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50000万元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现存对外担保余额为3746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88%,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3746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88%。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债权融资方案概述
根据中南建筑与广饶中南、泰安中南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确认书》,应收广饶中南工程款30000万元,应收泰安中南工程款20000万元。根据中南建筑、广饶中南、泰安中南与信达资产拟签署的《债权收购协议》,由信达资产以自有资金50000万元收购中南建筑上述到期债权。
按照《债务重组合同》、《债务重组保证合同》,收购完成2年内,由广饶中南、泰安中南分期向信达资产支付所对应的债务50000万元。本公司对广饶中南、泰安中南偿还债务提供担保。
二、本次融资计划涉及方基本情况介绍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16783.9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承接业务)土木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
(2)广饶中南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饶中南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注册地:广饶县中心商务区银座购物广场(商务楼)
被担保公司基本财务状况:经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广饶中南总资产707,146,337.01元,净资产81,325,276.94元。
(3)泰安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泰安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
公司注册地:泰安市东岳大街100号
被担保公司基本财务状况:经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泰安中南总资产1,314,000,190.64元,净资产427,025,190.27元。
(4)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300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
(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014002万元
公司负责人:侯建杭
公司主营业务: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等。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以上五方合同当事人中,中南建筑、广饶中南、泰安中南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与本公司相关联的公司与信达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签订的重要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收购协议、债务重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方:广饶中南、泰安中南、中南建筑、信达资产
(2)应收债权金额:中南建筑应收广饶中南30000万元、泰安中南20000万元
(3)收购金额:信达资产以50000万元收购中南建筑对广饶中南、泰安中南债权
(4)资金来源:信达资产收购债权资金为自有资金。
(5)债务偿还期限:二年。
(6)债务偿还金额:二年内,广饶中南、泰安中南需向信达资产偿还50000万元债务。
2、保证协议
(1)协议方:本公司、信达资产
(2)协议主要内容:为确保信达资产在此项合作中权益的实现,本公司为本次合作提供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及因违反《债务重组合同》、《债权收购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信达因债务重组而产生的税费等)。
(4)保证期限:各期债务到期之日起算,并均至重组宽限期终止日后两年止。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债权收购协议》、《债务重组合同》、《债务重组保证合同》,此次与信达资产的合作为附追索权的债权转让,根据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当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公司需在支付债务重组补偿金,债务重组补偿金年利率为12%。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广饶中南、泰安中南的资产质量和项目销售情况,以及公司拥有对其的100%控制权,本次公司为广饶中南、泰安中南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此次债权融资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总体对公司发展有利。
六、公司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为广饶中南、泰安中南提供的50000万元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466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57.8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74663万元。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逾期担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债权收购协议
2、债务重组合同
3、债务重组保证合同
4、交易情况概述表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4-02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14日 上午9: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中南大厦九楼会议中心
3.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4年4月8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融资暨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联系地址: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中南大厦7楼西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 226124
联系电话: (0513)82738286
传 真: (0513)80901830
联 系 人: 张伟 黄晓璐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序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融资暨向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4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