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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4-01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或“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楼会议室举行。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8,905,774,78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3,310,037,578股的66.9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人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4人
    外资股股东人数4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905,774,782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7,977,851,613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927,923,16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59.94%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6.97%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吴静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四)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会议12人;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会议2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以特别决议形式作出如下决议:

    序号议案内容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特别决议案 
    1审议并批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8,905,774,782100%00%00%

    三、律师见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陶姗律师、杨萌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4-01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于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2名。陈进行董事、方庆海董事、曹欣董事由于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胡绳木董事、蔡树文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2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吴静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核委员会履职报告),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为352,689万元(“人民币”,下同)和352,878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以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母公司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约为32,217万元。

    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10,037,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股息每股0.12元(含税),派发股息总额约为159,720万元。

    五、审议批准《201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票

    同意《201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董事及独立董事认为201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审议批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确认公司审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做的“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审计结果,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于年内没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七、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发布《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批准《关于发布<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说明》,同意公司发布《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批准《关于发布2013年年报、年报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说明》,同意发布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年报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批准《关于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2014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内部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通过商业银行或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甘孜水电公司”)发放不超过5亿元的循环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甘孜水电公司长河坝水电站和黄金坪水电站项目建设;

    2、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上述委贷安排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进行、胡绳木、方庆海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待有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十二、审议批准《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伊泰H股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H股投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的的金额为241,476,125.03元,预计减少公司2013年利润241,476,125.03元, 减少公司2013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41,476,125.03元。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批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根据审计署(审企决〔2013〕42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办函〔2013〕427号)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共调减2013年期初资产总额3,215.66万元,调增负债总额5,477.68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6,844.20万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1,849.14万元;

    2、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批准《关于向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向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增资2亿元;增资后,大唐国际对融资租赁公司出资股权比例仍为20%;

    2、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出资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事项;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述增资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陈进行先生、胡绳木先生及方庆海先生回避表决。

    待有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十五、审议批准《关于法国电力参股抚州发电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同意公司现全资子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抚州发电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法国电力集团全资子公司EDF(中国)投资有限公司(“EDF中国”),参与抚州发电公司项目建设及运营;

    2、EDF中国将向抚州发电公司增资101,769.184万元,参股比例为49%;该增资金额是在对抚州发电公司估值的基础上溢价,并经协议各方协商确定;

    3、按照抚州发电公司最终确定的注册资本总额约181,161.6万元,公司拟按在抚州发电公司本次股权调整后的持股比例(51%)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其增资约23,992.416万元;

    4、抚州发电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抚州发电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比例调整为公司持有51%,EDF中国持有49%。

    待有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不超过各类别股份20%新股份权利的建议》,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如下权利:

    (1)提议在本决议案第(2)项的规定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会自本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利以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内资股(A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做出或授予可能须行使该等权力的要约、协议及安排;

    (2)公司董事会依据本决议案第(1)项的批准,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A股、H股股份,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的A股、H股的股份数分别不超过公司已发行在外的A股、H股股份数的20%;

    (3)在本决议案第(1)和(2)项的规限下,董事会可在该限额内,对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的A股、H股股份的数量作出决定;

    (4)董事会在本决议案第(1)、(2)及(3)项规限下,根据公司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的A股、H股新股份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并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及第二十一条做出适当修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公司董事会将召开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上述第二、三、四、十及十六项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因暂不能确定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确定的时间及内容适时发出相应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4-015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五次监事会于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11:00时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洲际酒店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2名,栗宝卿监事、管振全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余美萍监事、张晓旭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3、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批准《2013年年报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

    5、审议批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13年年度报告(包括年报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地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公司对整体层面的多个内、外部风险因素进行了评估,并对总体控制情况进行了差异分析,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公司发布《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批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审计署审计整改要求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自查要求,对2013年度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6项决议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4-01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计差错追溯调整概述

    根据审计署审计决定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自查要求,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据此追溯调整了2013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建工程延迟转固少计提折旧问题更正

    根据审计署审企决〔2013〕427号文件,审计署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的万胜永风电场工程,在项目建成后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造成少计2012年折旧费用4,062.7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文山马鹿塘二期水电站,项目建成后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造成少计2010年折旧费用1,702.77万元,少计2011年折旧费用1,511.96万元。

    根据审计署审计决定,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补提了以前年度少计提的折旧费用。共调减2013年初资产总额约7,277.43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约5,991.54万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1,285.89万元。

    2、查补以前年度税款调整期初数

    2013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办函〔2013〕427号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了全面风险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前年度少计提税款调整了2013年期初数。共调增2013年初资产总额约4,061.77万元,调增2013年初负债总额约5,477.68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约852.66万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约563.25万元。

    上述两项调整共调减2013年初资产总额约3,215.66万元,调增负债总额约5,477.68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约6,844.20万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约1,849.14万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的更正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条——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该会计差错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述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大唐发电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大唐发电第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意见说明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4-01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内蒙伊泰”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六章第四十一条:“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第四十一条还明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及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这些情况均归类为非暂时性下跌。”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公司”)于2012年9月购入18,031,100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内蒙伊泰”)H股股份,金额合计635,019,366.80元(人民币,下同),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由于内蒙伊泰的股价2013年持续及大幅下跌,而且国际、国内煤炭价格近几年持续下跌。截至2013年末,内蒙伊泰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达到“严重下跌”程度,而且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达到“非暂时性下跌”程度。综合考虑以上相关因素,公司认为内蒙伊泰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及非暂时性下跌,并对香港公司所持内蒙伊泰H股投资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241,476,125.03元,将减少公司2013年利润241,476,125.03元, 减少公司2013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41,476,125.03元。由于香港公司对此项资产一直以公允价值记账,故此次计提减值对公司资产总额没有影响。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内蒙伊泰”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