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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14-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4版)

    杭州萧山航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实业投资;销售(纺织品及原料、化工产品、染料助剂;金银珠宝饰品、玉器;煤炭及添加剂,建材)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高连相1000
    浙江科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萧山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经销(轻纺产品,化纤原料,化工原料,建材,金属材料)关联人(本公司董事长兄弟控制的公司)朱善庆12000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浙江萧山气流纺纱、环锭纺纱;其他印刷品印刷;自产产品的出口和自用产品原材料、机械设备、配件的进口业务关联人(浙江科尔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朱善庆15000
    浙江科尔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萧山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实业投资;轻纺产品,棉花(除收购),棉纱,纺织面料,化纤原料,化工原料关联人(本公司董事长兄弟控制的公司)金燕飞1000
    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浙江萧山生产、加工:汽车配件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沈建华500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萧山物业服务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朱小琴100
    杭州航民纺织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浙江萧山纺织品质量检测与检验,提供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服务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高连相300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浙江萧山生产、销售;水泥熟料,水泥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朱重庆10000

    2、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各方均能履行约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函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14-006

    债券简称:11航民01 债券代码:122130

    债券简称:11航民02 债券代码:12227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上午9时在杭州萧山航民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2014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做如下修改:

    修改前: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应当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具体每个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出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意见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以及理由等情况。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修改后: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有关监管规则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相适应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在做出现金利润分配决议时,如果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以年度分红为主,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原则上,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确定可分配利润时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并遵循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公司具体每个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意见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以及理由等情况。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需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14-007

    债券简称:11航民01 债券代码:122130

    债券简称:11航民02 债券代码:12227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10 月 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开展理财业务,决议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召开日。公司近期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实施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2014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14000万元,其中两笔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和收益,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分别是:

    公司于2014年1月2日购入的“金钥匙安心利得2013第1941期”理财产品,到期日期2014年3月31日,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90%,到期付息。

    公司于2014年1月6日购入的“丰收信福理财”理财产品,到期日期2014年6月25日,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50%,到期付息。

    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购入的“金钥匙安心利得(ADDG2014173)期”理财产品,到期日期2014年3月28日,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00%,到期付息。

    公司于2014年2月21日购入的“杭州银行幸福理财机构14057号”理财产品,到期日期2014年3月28日,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95%,到期付息。

    公司子公司杭州航民江东热电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6日购入的“汇利丰”2014年第74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日期2014年4月15日,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80%,到期付息。

    二、风险控制措施

    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2013年累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48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688710.02元,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说明,并提交2013年股东大会审议。购买理财产品无违约情形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阶段性闲置资金用于开展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2014-008

    债券简称:11航民01 债券代码:122130

    债券简称:11航民02 债券代码:12227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萧山航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特别决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按上述要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邮编:311241。

    4、联系电话:0571-82557359,82575698;0571-82553288(传真)

    5、联系人:朱利琴、胡月清。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委托代理人)费用自理,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如无意见,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如下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普通决议案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别决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请在表决结果行方格“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中的一项里面画上“○”。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

    说明:

    1、股东意愿,应当在表决结果行方格“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中的一项里面画上“○”。

    2、涂改或填写不符合规范的表决票无效,如在提交表决票前修改意愿,须领取新的表决票重新填写。

    股东名称: 股东代码:

    持股数量: 表决人签名: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普通决议案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别决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