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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收购暨复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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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收购暨复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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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收购暨复牌公告
    201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4-032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收购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为框架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对于本次收购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交易价格为暂估,意向书签署后,公司将立即进入尽职调查阶段,收购事项尚需进一步协商谈判,具体的财务数据和最终的收购价格将在各方签订的最终交易合同中确定并披露,本次交易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若在本次意向书签署后30日,各方仍未签署最终协议,或者本公司以书面方式提议对本意向书中的条款作出任何实质性变更,本意向书将会终止;

    3、本次交易的最终完成可能尚需取得中国和美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或备案(可能包括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商务部和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其他美国监管机构);

    4、本次交易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美国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均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存在投资风险;

    (2)经营风险:DOC是境外公司,本次交易完成以后能否与公司现有业务进行资源最优整合,最大化地发挥互补优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交易风险:本次意向书签署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交易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27日开市起复牌。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告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Tessera Technologies,Inc.(美国特信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斯达克代码“TSRA”,以下简称“Tessera”,非美国特斯拉汽车公司Tesla Motors, Inc)共同拟定。

    2、公司于 2014年2月24日发布《临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因筹划重大收购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4年2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购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2014年3月8日、3月15日和3月22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发布了《关于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025和030)。

    2014年3月18日,公司与美国Tessera Technologies, Inc.公司及DigitalOptics Corporation公司(以下简称“DOC”)签订了《意向书》,公司拟通过子公司香港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1)DOC基于MEMS技术成像系统的特定资产;

    (2)DOC的Flip Chip、WLO(Wafer Level Optics)和MO(Micro Optics)及摄像模组的280余项专利所有权;

    (3)DOC的MEMS和摄像模组其他相关专利许可;

    (4)Tessera的FotoNation业务软件功能的授权许可。

    DOC为Tessera的全资子公司。

    3、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需完成中国境外投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后方能实施。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Tessera基本情况

    名称:Tessera Technologies, Inc.

    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

    注册地址:3025 Orchard Parkway, San Jose, CA 95134

    Tessera公司是半导体业界领先的技术公司。

    Tessera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导致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DOC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DigitalOptics Corporation

    主要业务情况:公司主要为智能手机设计和制造基于MEMS的成像系统,同时提供高效和先进的图像处理软件。

    股权结构:Tessera持有DOC100%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

    (1)DOC基于MEMS技术成像系统的特定资产;

    (2)DOC的Flip Chip、WLO(Wafer Level Optics)和MO(Micro Optics)及摄像模组的280余项专利所有权;

    (3)DOC的MEMS和摄像模组其他相关专利许可;

    (4)Tessera的FotoNation业务软件功能的授权许可。

    四、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签约方

    签约方为公司、Tessera和DOC。

    2、交易内容

    (1)DOC基于MEMS技术成像系统的特定资产;

    (2)DOC的Flip Chip、WLO(Wafer Level Optics)和MO(Micro Optics)及摄像模组的280余项专利所有权;

    (3)DOC的MEMS和摄像模组其他相关专利许可;

    (4)Tessera的FotoNation业务软件功能的授权许可。

    3、交易价款及资金来源

    根据双方签署的意向书,本次收购的交易总价款为5000万美元。公司在意向书签署之后需先支付500万美元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保证金”),该保证金将折抵总交易价款,剩余4500万美元将在本次交易交割时支付。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将通过本次收购取得DOC基于MEMS技术成像系统的特定资产,280余项专利所有权和其他相关专利许可以及Tessera的FotoNation业务软件功能的授权许可,使得公司在摄像头领域能够提供差异化的优质产品,持续提升公司未来在消费电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拓宽公司的产品系列。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27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4-033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增资事项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欧菲”)增资4400万美元,香港欧菲注册资本由600万美元增至5000万美元。

    本次增资将使得香港欧菲能够更好的开展电子产品购销及进出口贸易业务,同时加强投资管理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提高公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2、本次增资实现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增资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4年3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董事会于201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6名,参会董事6名,并作出投票表决,投票结果6票通过本议案。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双方的情况介绍

    (1)投资主体介绍

    1、投资主体: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4、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5、注册资本:46,508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2) 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6月22日

    3、注册地点:Workshop No.1,20/F.,EW International Tower,No.120 Texaco Road,Tsuen Wan ,New Territories,Hong Kong

    4、法定代表人: 蔡高校

    5、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贸易服务业务。

    7、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4,490,355.40 美元,负债总额247,306,631.87美元,净资产17,183,723.53美元,营业收入810,524,987.06 美元,净利润6,868,545.54 美元。

    (3)增资金额及来源

    本次增资金额为440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欧菲注册资本由600万美元增至5000万美元。

    本次增资金额为公司自筹。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增资前增资后
    出资额(万美元)持股比例出资额(万美元)持股比例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00%5000100%

    三、增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四、对外增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增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是为了更好的发挥香港欧菲的进出口贸易及投资项目的平台作用,但由于产品市场存在变化,进出口业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投资管理业务方面,也将可能在法律制度、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方面存在特定风险,公司将视具体项目的开展情况积极采取规避措施。

    (2)对外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使得香港欧菲能够更好的开展电子产品购销及进出口贸易业务,同时加强投资管理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提高公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4-03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所关注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3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报披露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35号),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传达,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关注函》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讨论、分析和深刻检讨,切实进行整改工作,明确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及整改部门,形成本整改报告。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关于年报披露准备工作不充分,提交时间较晚。

    整改情况:

    因为公司业务发展很快,工作量急剧提升,相关工作岗位人员对工作量估计不足,公司计划:1、加强岗位人员培训,日常做好披露的分工配合,更加合理调配工作人员;2、科学计划和安排信息披露流程的时间,切实保证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文件齐备。

    整改时间:长期落实,持续规范。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关键财务数据不准确,财务数据单位发生笔误。

    整改情况: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单位写错,公司已经公布《2013年度报告摘要的更正公告》,及时修正笔误,并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审核中加强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时间:已经完成。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三、关于应披露文件及其内容、要件不全。

    整改情况:

    公司已经将缺漏的文件及要件通过补充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在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的辅导下学习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视,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时间:已经完成。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今后,公司将严格《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3月18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4-035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议案事项公告。

    一、事项概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授信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本次议案决议通过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该授信额度中

    1)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2)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4)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

    5)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

    6)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

    上述六家公司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一年,由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本集团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增加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以上授信额度在实际使用时如发生变化,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总额度内调整具体的使用公司(合并报表内的所有公司)及相对应的银行。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及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注册资本:46,50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432,419.4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55,647.6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44,815.06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172,218.28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 4,553.49万元人民币。

    (二)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黄家湖路

    法定代表人:胡菁华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3月12月31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417,556.3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29,225.7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510,028.28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262,939.60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25,391.02 万元人民币。

    (三)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2013月12月31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113,663.0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0,410.7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81,661.1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87,186.78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 6,065.52 万元人民币。

    (四)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榴云路A栋405

    法定代表人:李赟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2013月12月31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58,653.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25,112.8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58,519.95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33,540.28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0元人民币。

    (四)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蔡华雄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至2013月12月31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92,740.8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1,627.1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33,202.1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33,333.66 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7,780.01元人民币。

    (六)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6日

    注册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

    法定代表人:罗勇辉

    注册资本:30,946万元 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纳米材料研发、销售服务及相关设备的研究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3月12月31日,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 216,000.2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8,335.0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294,931.81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合计166,831.35万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10,833.82万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00%。

    本次议案决议通过的银行授信,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新项目投产及规模增长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扩大贸易融资等低成本融资产品份额;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公司股东对本公司的担保和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系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可有效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

    类型金额(人民币)占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比例
    董事会批准的担保总额70.47亿元215.73%
    实际使用担保总额63.97亿元195.83%
    实际使用借款余额11.52亿元35.27%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项《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4-036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3月20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会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关于对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审议关于《关于关注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审议关于《关于境外收购及签署意向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蔡荣军 蔡高校 唐根初

    郭宝平 胡殿君 潘同文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4-037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4年4月14日上午10点开始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一楼会议室。

    电话:0755-27555331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4、会议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

    5、出席对象:

    (1)于2014年4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议案;

    2、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以上案于2014年3月2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3月27日已经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3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东北侧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东北侧欧菲光科技园证券部。(518106)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4、联系人: 程晓黎 周亮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4月14日召开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股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赞同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议案;   
    2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授权期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