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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4-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4-01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斌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骆国良先生、何江良先生、章击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6,775.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7.06%;实现利润总额21,282.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65%;实现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18,082.0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297.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8.84%。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考虑到公司的战略计划,2014年公司对外扩张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同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会议经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在2013年度内,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人民币6万元(含税)。2014年度,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含税)。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斌先生、孙庆炎先生、郑秀花女士和张忠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4-01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度,富春环保预计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电缆”)采购电缆,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预计支付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物业”)绿化及卫生管理费用,金额不超过120万元。杭州电缆、永通物业为公司控制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富春环保与杭州电缆、永通物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斌先生、孙庆炎先生、郑秀花女士、张忠梅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14年(不超过)预计金额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电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1,500.0085.82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20.0071.77
     小计1,620.00157.59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富春环保需要对部分技改项目进行建设,电缆是公司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材料。同时永通物业作为较为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为公司的绿化及卫生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60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68-1

    法定代表人:孙庆炎

    工商注册号:33019800000385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电线、电缆;一般经营项目:服务: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杭州电缆总资产2,515,362,072.21元、净资产755,457,830.37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07,779,037.28元,实现净利润106,701,175.66元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电缆为本公司控制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杭州电缆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电缆为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电缆产品专业生产企业。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月8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富阳市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杜军

    工商注册号:330183000035751

    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38,867.14元,净资产342,432.07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91,215.73元,净利润60,831.90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通物业为本公司控制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永通物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

    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2014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电缆,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2014年公司预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富春环保需要对部分技改项目进行建设,电缆是公司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材料。公司关联方是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电缆生产企业。公司与关联方同处一个地区,向其采购的电缆产品可以节省运输成本,可以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等优势,因此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同时永通物业作为较为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为公司的绿化及卫生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杭州电缆、永通物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提交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众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4-01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10:00时开始

    3、会议地点: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1日15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保荐机构、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3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4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斌

    电 话:0571-63553779

    传 真:0571-63553789

    联系地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141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七、审议《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4-01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胡洪波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6,775.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7.06%;实现利润总额21,282.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65%;实现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18,082.0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297.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8.84%。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4-01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其他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预计比上年同期下降:-35%-0%盈利:5,369.53
    预计盈利:3,490.19-5,369.53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游造纸行业景气度下滑,为了保障和支持园区内造纸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下调了供热价格,使得公司业务利润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与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关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