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0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10:00在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4楼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1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58,666.78 元,每股收益0.0452元;201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2,652.42元,提取盈余公积金95,265.24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98,068,298.33元, 2013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8,925,685.51元,资本公积金为116,625,443.14元。
公司拟实施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47,344,5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10,168.88元(含税),2013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七)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修订)》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召开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4年5月22日下午2:00召开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召开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通知公告》。
(九)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4年修订)》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现行《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周炯、郑树昌、沈黎君回避表决。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表示认可。
(十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上向公司股东作上述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上网文件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4年修订)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0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11:00在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4楼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海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4.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1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58,666.78 元,每股收益0.0452元;201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2,652.42元,提取盈余公积金95,265.24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98,068,298.33元, 2013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8,925,685.51元,资本公积金为116,625,443.14元。
公司拟实施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47,344,5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10,168.88元(含税),2013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0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下午2: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五)会议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1600号上海城市机场航站楼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 特别决议事项 |
| 1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否 |
| 2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3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4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 5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否 |
| 6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 否 |
| 7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修订)》 | 是 |
| 8 | 听取《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于2014年5月19日(9:30-15:00)持上海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8楼会议室登记。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上海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外地股东可在2014年5月19日下午3:00之前将身份证及上海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62560000-147/108 传真:021-62566022
联系人:邵宗超、邢继辉
邮寄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4楼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00040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2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 |||
| 7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修订)》 |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0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以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
按照证监会字[1996]1号《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证监会令[2007]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
2、根据相关规定,2014年度公司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公司拟聘任上会为本公司201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上会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具备年报审计所需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2、上会在本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3、本审计委员会在审核了相关聘用条款后,一致同意:提议董事会续聘上会为本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4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
4、根据相关规定,2014年度公司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审计委员会在审核了相关聘用条款,一致同意:提议董事会聘任上会为本公司201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上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提议董事续聘上会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
2、鉴于上会近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提议董事会聘任上会为本公司201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 报备文件
1、《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0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10:00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订如下:
原文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的企业投资,生产经营轻工机械、原辅材料、配套容器、包装物、电脑软硬件、配件及IC卡、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钢材、化工原料(除专项规定)、家电产品、建材、装潢材料、通讯设备,销售润滑油、润滑脂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的企业投资;投资咨询(除经纪),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受托管理、经营、处置、咨询;物业管理,水电安装维修,房屋代理经租(受产权人委托)(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卫生洁具,五金交电,木材批发;生产经营轻工机械、原辅材料、配套容器、包装物、电脑软硬件、配件及IC卡、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钢材、化工原料(除专项规定)、家电产品、建材、装潢材料、通讯设备,销售润滑油、润滑脂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本修正案未涉及的章程条款仍然有效。
上述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2013年年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