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8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年报工作备忘录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应出公司的经营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预计担保授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称“百色丰林”)
2.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称“人造板”)
3.亚洲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惠州木业”)
●2014年度预计担保金额及最近一期的担保余额
1、公司2014年度预计为前述下属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等值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最近一期(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为对全资子公司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的担保。
●公司2014年度预计担保授权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促进公司及下属企业(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经营需要,根据授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求,2014年度(指:指2014年1月至12月)公司预计为以上列示的被担保人向各家银行(包括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等值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以上被担保人2014年度计划授信额度内的银行贷款分别或共同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及下属企业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被担保方协商后确定关于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
(1)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2)各公司管理层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等。
2.预计担保的最高授信限额3亿元,具体列示如下: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预计担保最高限额(3亿元) |
| 公司 | 百色丰林 | 1.2亿元 |
| 公司 | 人造板 | 1.0亿元 |
| 公司 | 惠州木业 | 0.8亿元 |
| 合 计 | 3.0亿元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西百色市六塘镇
2.注册资本:270,000,000元
3.法定代表人:王高峰
4.经营范围:人造板、林产制品的生产、销售;人造板设备的维修及零备件的生产和经营;人造林的开发和种植。(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百色丰林100%的股权,百色丰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2,333.19万元、净资产43,641.60万元,资产负债率16.61%;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6,112.50万元、净利润4,298.39万元。
(二)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明阳大道26号
2.注册资本:360,656,400元
3.法定代表人:王高峰
4.经营范围:纤维板(特种人造板)的销售(按许可证核定有效期限开展经营);人造板设备的维修及零件的销售;人造林种植;代管房屋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人造板100%的股权,人造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8,517.19万元、净资产35,892.74万元,资产负债率6.81%;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3.96万元、净利润16.25万元。
(三)亚州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横沥大道
2.注册资本:15,000,000美元
3.法定代表人:王高峰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刨花板及其相关深加工产品包括家具、贴面板等。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亚创惠州75%的股权,亚创惠州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495.59万元、净资产18,548.79万元,资产负债率24.28%;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509.61万元、净利润1,043.57万元。
三、董事会、保荐机构关于2014年度预计担保授权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年度预计担保主要用于所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上述所属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等值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保荐机构意见
通过对丰林集团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恒泰证券认为:丰林集团为公司下属企业向各家银行(包括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等值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融资,实现更好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恒泰证券对此无异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3月26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77%、总资产的1.52%。 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恒泰证券关于丰林集团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26日,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为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风险,根据公司外贸业务情况,申请2014年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实施时,根据当时汇率变动情况确定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2014年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额度及期限
(一)额度: 2014年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2,000万元。
(二)种类:远期购汇、远期结汇、外汇掉期等。
(三)期限:一年。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主要风险为到期日的即期汇率优于合约中约定的远期汇率,因约定的远期汇率是已知的,汇率损失幅度在可控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远期结汇、售汇、掉期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期限不超过一年,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三)履约风险
主要是指不能按期与银行履约结汇、售汇的风险。公司的主要客户都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预计能够满足履约的需要。
四、风险管理策略
(一)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业务需要为基础。严禁超过公司正常业务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二)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操作由实施主体根据情况提出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操作。
(三)建立套期保值交易台帐,建立内部监督制度。财务部专人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统计,登记专门的台帐。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授权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总经理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公司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总经理及相关人员,由总经理判断后下达交易指令。
(五)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时,财务部应保证按照董事会要求实施具体操作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审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总经理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提出解决方案。
五、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锁定了外币结算的风险,存在公允价值变动。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全年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成本和收入随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锁定。
八、 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现行章程 | 修改后章程 |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股利之余,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公司可以与现金分红同时或者单独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每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在中期进行利润分配。 |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
上述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6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0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选举崔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意聘任王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钟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7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1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9:00,会期预计半天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
(五)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丰林集团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否 |
| 2. | 《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否 |
| 3.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否 |
| 4. |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否 |
| 5.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否 |
| 6.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否 |
| 7. | 《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 否 |
| 8. | 《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否 |
| 9. | 《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 否 |
| 10. | 《关于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 否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 1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否 |
| 13.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否 |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将提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出席大会股权登记日及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事宜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17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
(二)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丰林集团6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丰林集团6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30031
联 系 人:钟兰、潘恒
联系电话:0771-4016666-8616
传真号码:0771-40104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4年4月28日(星期五)召开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序号 | 议题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7. | 《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 |||
| 11. | 《关于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 |||
| 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3.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4.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按此格式自制或复印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