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21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南山区兴工路8号花样年美年广场5栋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亲自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俊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蔡辉益先生、刘宁女士、孙俊英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4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瑞华审字[2014]48300001号《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23,647.6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848,093.1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848,093.10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84,809.31元。
2、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102,813.57元,减去本年度执行2012年度利润分配42,300,000.00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94,566,097.36元。
3、按照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2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6,366,097.36元转以后年度。
4、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分配方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此日常关联交易非与公司董事及关联人之间发生,故董事无须回避表决。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是国内知名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鉴于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充分肯定,审计委员会特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自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费用为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精神,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45条、65条、72条、144条等规定,公司需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
为保持公司三会召开程序及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有效、公平、公正,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决定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公司专项法律顾问,聘期一年,聘任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及考核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此议案无关联董事,与会董事无须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390.2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75人调整为151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04.8万份。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4月23日下午14:30以现场加网络投票形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22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兴工路8号花样年美年广场5栋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3年,公司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董事会编写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运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生违法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3年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未超出2013年预计,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自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费用为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原激励对象廖建英、黄文焕、曾春海等24人已离职,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同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75人调整为151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95万份调整为704.8万份。经审核,调整后的授予对象均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23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本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6号)核准,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480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192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2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057.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542.4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071《验资报告》。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542.40万元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计划募投项目资金33,820.77万元的部分,即金新农本次超募资金金额为20,721.63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654.7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0,721.63万元及其孳生的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
2011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860.74万元,包含:(1)2011年度募投项目投入3,827.57万元,(2)“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2,933.17万元,(3)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4)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5,100万元。
201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33.16万元,包含:(1)2012年度募投项目投入6,507.68万元,(2)“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3,866.67万元,用作长沙成农饲料有限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7,621.63万元及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共计7,958.81万元)作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至此,超募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60.84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投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为计划募投项目资金,其余额为14,605.30万元(含募投项目资金本金和募投项目资金储存于专户期间的利息)。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1、募集资金总额 | 576,000,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30,576,000.00 |
|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545,424,000.00 |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7,176,461.81 |
| 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8,722,687.62 |
| 2012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2,786,588.44 |
| 2013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5,667,185.75 |
| 减:累计已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77,292,677.84 |
| 其中:201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67,607,435.48 |
| 2012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65,076,796.28 |
| 201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44,608,446.08 |
| 减: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 51,000,000.00 |
|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159,588,056.19 |
| 减: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 38,666,700.00 |
|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46,053,027.78 |
2、公司募集资金各专户及报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开户单位 | 银行帐号 | 期初存放金额 |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 光大银行深圳 园中园支行 |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 39100188000047995 | 103,957,202.31 | 66,477,644.46 |
| 农业银行深圳 公明支行 |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
| 珠海华润银行 深圳分行 |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 801201090018972499012 | 67,691,766.69 | 11,914,365.15 |
| 光大银行深圳 园中园支行 | 广东金新农饲料 有限公司 | 39100188000050963 | 4,445,053.83 | 8,516,338.94 |
| 工商银行深圳 车公庙支行 | 长沙成农饲料 有限公司 | 4000025329200317068 | 8,878,563.41 | 9,144,679.23 |
| 招商银行深圳 高新园支行 | 哈尔滨远大牧业 有限公司 | 451902075810302 | 21,701.87 | |
| 合计 | 184,994,288.11 | 146,053,027.78 | ||
为提升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3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该额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际情况如下:2013年3月19日使用4,000万元认购了平安银行深圳振华支行的“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简码:AGS130519);2013年3月28日使用1,000万元认购了平安银行深圳振华支行的“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简码:AGS130520);2013年6月19日使用5300万元认购了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珠海华润银行润金2号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润金2号第44期子计划”(产品代码:121144);2013年12月29日使用5000万元认购了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年第51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BF13051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此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1年3月14日分别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中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皇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两个专户均用于金新农在对四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金新农相关子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前相应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后因公司四个募投项目分别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且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开设的专户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经公司、保荐机构、银行方协商一致决定注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的专户,该专户已于2011年12月28日完成注销程序。
2、2011年3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远大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牧业”)增资2,000万元,由其负责实施“哈尔滨远大牧业年产6万吨猪饲料项目”;公司就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远大牧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2011年5月,三方又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3年7月31日,该账户资金余额为306.78元,为便于账户的管理,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已注销该专户,结余196.3元已转基本户。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成竣工决算。
2011年3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长沙成农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成农”)增资9,995.91万元(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995.9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其负责实施“长沙成农年产 10 万吨猪饲料项目”;公司就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长沙成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2011年5月,三方又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1年9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新农”)增资6,000.00万元,由其负责实施“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本公司就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广东金新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中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3年1月,公司从总募集资金账户向广东金新农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该项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其中5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5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直接纳入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广东金新农于2013年1月31日完成了增资手续,变更了营业执照。
2011年10月,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就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以上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履行了签订三(四)方监管协议的有关审议、报备程序;协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告披露;2013年度内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与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于2011年12月31日已做竣工决算。公司2012年7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沙成农饲料有限公司将“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节余募投资金作为长沙成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866.67万元由长沙成农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2年度完成结转工作。
2、“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于2014年2月19日完成竣工决算。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00.65万元,公司将该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2520万元用于补充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为“金新农研发中心与总部办公大楼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1680.65万元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为广东金新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广东金新农日后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市场开拓及原材料的采购等。此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超募资金为20,721.63万元,全部存储于专户管理。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其使用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截至2012年12月 31日使用金额(万元) | |
| 1 | 归还银行贷款 | 5,100 |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第1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3,000 |
| 第2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5,000 | ||
| 第3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7,958.81* | ||
| 合 计 | 21,058.81* | ||
*含超募资金存储于专户期间产生的利息。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3月7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1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3,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9月5日及13日合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将剩余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的超募资金7621.63万元及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将剩余的超募资金7621.63万元及超募资金储存于专户期间的利息全部划转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一:(1)金新农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广东金新农年产23 万吨猪饲料项目 | 是 | 15,203.46 | 15,203.46 | 3,618.71 | 9,318.57 | 61.29% | 2013年05月31日 | -741.39 | 否 | 否 |
| 2、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 | 否 | 9,995.91 | 6,129.24 | 5,437.64 | 100% | 2011年09月30日 | -110.36 | 否 | 否 | |
| 3、哈尔滨远大牧业年产6万吨猪饲料项目 | 否 | 2,000 | 2,000 | 2.07 | 2,051.58 | 102.58% | 2014年05月31日 | 否 | ||
| 4、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6,621.4 | 6,621.4 | 840.06 | 921.48 | 13.92% | 2016年06月30日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3,820.77 | 29,954.1 | 4,460.84 | 17,729.27 | -- | -- | -851.75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5,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5,958.81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1,058.81 | |||||||||
|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 ||||||||||
| 1、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866.67 | ||||||||
|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小计 | 3,866.67 | |||||||||
| 合计 | 33,820.77 | 29,954.10 | 4,460.84 | 42,654.75 | -851.7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3、“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项目在2013年4月已按暂估金额转入固定资产正式投入生产,截至2013年12月31日,项目决算第三方审算工作已进入尾声;截至2014年2月19日,完成项目决算工作。项目达产仍需一定时间。 4、“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2011年8月“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由于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前期因规划、设计、报建等审批手续复杂延误了项目进度而未能达预期,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建阶段。2014年3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并使用其他募集资金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不变,建设内容作相应调整。预计建设周期为30个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9月5日及13日合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将剩余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的超募资金7621.63万元及超募资金存储于专户利息337.1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2年12月31日完成划转。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以前年度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惠州市大亚湾区荃湾综合港区”;将“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29,331,662.87元。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中审国际鉴字[2011]01020068《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此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实施地点是“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后变更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和实施地点为“惠州市大亚湾区荃湾综合港区”。但广东金新农关于该项目的土地款约1937.2万元早在公司上市之前已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非通过该项目募集资金支付,且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2)此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由于变更了实施地点,项目用地面积从40435平方米压缩到30000平方米,公司在充分保证该项目设计产能的前提下,压缩了办公、生活综合楼的建筑面积,同时优化了工艺流程,钢板筒仓由原计划的5个2000吨改为10个1000吨,膨化原料线由3条变成2条,制粒线由4条优化成3条,预混料生产线由2条优化成1条,另外,公司在确保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各项费用控制和管理,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该项目的开支。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已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除下述5,000.00万元理财产品外均存放于各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并正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为提升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3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该额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2013年12月29日使用5000万元认购了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年第51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BF130515),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 |||||||||
(2)金新农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广东金新农年产23 万吨猪饲料项目 | 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 | 15,203.46 | 3,618.71 | 9,318.57 | 61.29% | 2013年05月31日 | -741.39 | 否 | 否 |
| 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 | 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 | 6,621.4 | 840.06 | 921.48 | 13.92% | 2016年06月30日 | 否 | ||
| 合计 | -- | 21,824.86 | 4,458.77 | 10,240.05 | -- | -- | -741.39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承担着整个金新农股份公司的研发工作,掌控着金新农最核心的技术和研发项目,还要服务于金新农旗下各分子公司。深圳一直是人才、技术、信息、物流、环境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最多的地区之一。公司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研发技术上有一定优势。且公司已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成功竞买取得光明高新区A622-0102地块土地使用权。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 此项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变更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项目在2013年4月已按暂估金额转入固定资产正式投入生产,截至2013年12月31日,项目决算第三方审算工作已进入尾声;截至2014年2月19日,完成项目决算工作。项目达产仍需一定时间。 2、“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2011年8月“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成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潭头村”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区”。由于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前期因规划、设计、报建等审批手续复杂延误了项目进度而未能达预期,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建阶段。2014年3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并使用其他募集资金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不变,建设内容作相应调整。预计建设周期为30个月。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鉴于"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项目实施地规划要求及公司自身发展需求,公司决定将原"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金新农研发中心及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不变,建设内容调整(将《招股说明书》中原"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的科研中心大楼与综合楼合二为一,保留营养成分分析室、药残及重金属分析室、微生物分析室,取消中试车间、饲料可追溯系统及食堂等,建设面积按照落户地占地面积作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由6,621.40万元增加至9,141.40万元(不包括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799.05万元投资购买土地之费用),项目建设资金缺口2,520万元由已投产使用并完成决算的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金新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补足。此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24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3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3年度公司与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一春”)、南平市一春种猪育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市一春”)2家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
2013年度公司与福建一春、南平市一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4454.00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具体详见下表: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 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饲料 | 4,000.00 | 2527.00 |
| 南平市一春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 销售饲料 | 3,500.00 | 1927.00 |
| 合 计 | 7,500.00 | 4454.00 |
因此,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二、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 |
| 发生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 比例(%) | |||
| 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饲料 | 4,000 | 2527 | 1.27% |
| 南平市一春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 销售饲料 | 3,000 | 1927 | 0.97% |
| 清远佳和农牧有限公司 | 销售饲料 | 5,000 | 0 | 0.00% |
| 合 计 | 12,000 | 4454 | 2.24% | |
说明:清远佳和农牧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新增关联方。经公司2014年3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14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认定清远佳和为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并对2014年度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于与新增关联方2014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详见2014年3月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联方介绍及说明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福建一春的基本情况
福建一春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贞祺,住所:南平市工业园区长沙组右栋14层(生产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游地村),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猪销售;淡水水产养殖、销售;园林绿化;花卉、果蔬、食用菌、茶叶种植;花卉、果蔬、食用菌销售;农业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杜洛克、长白、大约克夏种猪饲养;二元杂交母猪、商品猪苗销售;生猪饲养。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7,597万元,净资产为 10,885 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32万元,净利润758万元,应收账款为102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2,00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福建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南平市一春的基本情况
南平市一春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贞祺,住 所:延平区夏道镇洋坑村小战坪,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杜洛克、长白、大约克夏种猪饲养、销售,二元杂交母猪、商品猪苗销售;生猪饲养、销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4,325万元,净资产为2,611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37万元,净利润338万元,应收账款为1.1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清远佳和的基本情况
清远佳和农牧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正式注册成立,现有黄金铺良种猪场(黄金铺华侨农场内)、石角镇民安宏泉猪场和新桥村宏光猪场,共存栏基础母猪4500头,年出栏量超过10万头。公司为“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公司住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黄金铺华侨农场内(市畜牧研究所黄金铺良种猪场);法定代表人:李铁明;注册资本:1,200万元;实收资本:1,200万元;经营范围:养殖、销售、批发:瘦肉型良种猪;销售、批发:农副产品、饲料、饲料原料及添加剂、饲料预混料、有机肥料、农牧机械设备。(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须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322.84万元,净资产为3,903.10万元;该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为4,465.94元,净利润为981.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1)福建一春、南平市一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贞祺实际控制的法人。为公司与下游专业养殖户合作产生的关联方,该类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71条第6款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福建一春、南平市一春为公司的关联方。
(2)清远佳和为公司持股20%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向其销售饲料,且为其饲料产品主要供应商,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一春、南平市一春、清远佳和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约定情况及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13年1月分别与福建一春、南平市一春签署了《销售合同》,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总的有效期限。
定价政策与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日与清远佳和签署了《销售合同》。
协议有效期: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总的有效期限。
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基准价格(价格如有变动,以销售方通知为准);核心猪料执行销售方的统一销售价格并适当优惠;其它饲料采用生产成本加行业合理利润。
费用支付时间、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结算方式:每十天调整一次价格,达到授信额度后先款后货。
货物的交付:清远佳和指定货物接收人,广东金新农按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清远佳和指定的货物接收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向福建一春、南平市一春、清远佳和销售饲料产品能够保证公司良好的销售渠道,双方的既往业务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由于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故此上述关联交易仍将继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4-025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未来对外投资的需要,以及业务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2014年度向 6 家银行申请共计为7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下转3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