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良照、李晓龙、李晓擎向董事会递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14]0616号《201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02,828,055.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828,055.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2,699,640.2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69,964.0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2,429,676.18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33,981,555.38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就滚存未分配利润及2013年度新增可供分配利润实施分配方案如下:
以2014年3月28日的股本总额1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元(含税),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完成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3,981,555.3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本期现金分红的比例占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3.28%,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比例。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决算报告》
《2013年度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韩圣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韩圣云先生简历
韩圣云,1968年11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涂装课长、设备课长、热处理课长等职,2004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浙江郑泰铝轮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山西晋城路宝铝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韩圣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董事薪酬与津贴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高管薪酬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5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万坤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14]0616号《201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02,828,055.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828,055.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2,699,640.2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269,964.0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2,429,676.18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33,981,555.38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就滚存未分配利润及2013年度新增可供分配利润实施分配方案如下:
以2014年3月28日的股本总额1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元(含税),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完成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3,981,555.3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本期现金分红的比例占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3.28%,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比例。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度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于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进行审计,并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6日。于2014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现代大道北侧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13年度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现代大道北侧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17523。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现代大道北侧
3、会议联系电话:0576-86402693
4、会议联系传真:0576-86428985
5、联系人:卢岳嵩、伍海红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参会回执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书有效期限:签署日至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说明:
1、股东请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会回执
致: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10:00
举行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