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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4-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4-0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分别为(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民先生、王一江先生、刘俊先生、李锁云先生、吴江龙先生、陆川先生、陈开成先生、黄国良先生、薛一平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4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14-08的公告。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附件一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

      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此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简称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是基于新征土地处于煤矿塌陷区,部分区域地表还在继续发生残余下沉和变形,出于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的需要,该地块不宜建设;由于场地受地质状况制约,在已有场地、设备等基础上,参考市场对零部件的具体需求以及未来追加建设的成本考虑,按最大限度实现原投资计划目标为原则,对生产纲领进行调整。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有利于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关于变更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2014年3月27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 俊 陈开成 黄国良 薛一平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4-08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

      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57 号文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6,393.442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73,417,525.44元,募集资金净额4,926,582,467.56元。

      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简称液压元件项目)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一,总投资68,01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51,96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55%。

      经充分论证研究,拟变更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具体如下:

      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后名称保持不变,拟变更实施内容一是取消原新征土地;二是对生产纲领进行调整,即新增液压缸25万米调整为新增液压缸35万米,液压阀20万件调整为5万件,液压泵(含马达)6万件从该项目中取消;三是项目总投资由68,015万元调整为53,58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51,966万元保持不变。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项目变更方案已获得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批复。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投资计划

      液压元件项目于2010年1月18日批准立项,由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液压件)负责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68,015万元。计划建成时间为2013年12月份,新增销售收入153,049万元,净利润19,896.3万元。

      项目新征土地150亩,新建厂房32,000㎡,建立与工程机械主机产品配套的泵、阀、马达生产线以及液压控制系统制造单元。使液压缸、泵、阀、马达等关键件研发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新增液压缸25万米、液压泵(含马达)6万件、液压阀20万件。

      2、实际投资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项目已累计投入48,217.77万元,剩余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管理、使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原因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新征土地处于煤矿塌陷区,部分区域地表还在继续发生残余下沉和变形,出于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的需要,该地块不宜建设;由于场地受地质状况制约,在已有场地、设备等基础上,参考市场对零部件的具体需求以及未来追加建设的成本考虑,按最大限度实现原投资计划目标为原则,对生产纲领进行调整。

      三、变更后项目经济效益

      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液压缸35万米,液压阀5万件,新增销售收入87,712万元,净利润13,374万元,投资回收期5.8年(含建设期)。

      四、变更后的影响

      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有利于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是基于新征土地处于煤矿塌陷区,部分区域地表还在继续发生残余下沉和变形,出于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的需要,该地块不宜建设;由于场地受地质状况制约,在已有场地、设备等基础上,参考市场对零部件的具体需求以及未来追加建设的成本考虑,按最大限度实现原投资计划目标为原则,对生产纲领进行调整。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有利于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关于变更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是基于新征土地处于煤矿塌陷区,部分区域地表还在继续发生残余下沉和变形,出于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的需要,该地块不宜建设;由于场地受地质状况制约,在已有场地、设备等基础上,参考市场对零部件的具体需求以及未来追加建设的成本考虑,按最大限度实现原投资计划目标为原则,对生产纲领进行调整。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有利于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的有关规定,同意变更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

      保荐机构意见:本次液压元件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变更液压元件项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变更液压元件项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指引的规定。本持续督导机构同意徐工机械本次变更液压元件项目事项。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4-0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分别为李格女士、张守航先生、徐筱慧女士、许庆文先生、林海先生、刘建梅女士、孙辉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27日

      附件一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变更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关于变更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简称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是基于新征土地处于煤矿塌陷区,部分区域地表还在继续发生残余下沉和变形,出于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的需要,该地块不宜建设;由于场地受地质状况制约,在已有场地、设备等基础上,参考市场对零部件的具体需求以及未来追加建设的成本考虑,按最大限度实现原投资计划目标为原则,对生产纲领进行调整。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有利于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的有关规定,同意变更液压元件项目实施内容。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27日